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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两人称被陕西华阴五方信用社贷款,其中一人服刑期内被贷款
9月25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渭南华阴市杨先生在本人不知情情况下,被华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华阴信合)五方信用社贷款一事。报道发出后,华商报记者又陆续接到华阴市的王先生和赵先生反映,他们遭遇了同样的事情。
“我被贷款15万元”
“要不是2016年贷款买车,我都不知道我名下还有一笔15万元的贷款。”9月27日,王先生告诉记者,这笔贷款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的,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挺难以置信的。
王先生说,他是华阴市岳庙办村民,2010年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2016年7月他想贷款买一辆车,前期的手续都已办好,去银行办业务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他名下有笔贷款未还。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直接告知,我本人在华阴信合五方信用社有笔贷款未还。当时很震惊。”王先生说,2016年十一放假,他就去五方信用社调取了贷款信息。
据王先生说,五方信用社工作人员告知他,贷款金额为15万元,贷款产生日期为2014年11月份。“但贷款产生的时候,我本人在外地上班,并不在家。工作人员说是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冒用我信息贷的款。”
“因为这笔贷款,我没办法贷款买车,最后只能全款买。我不知道这笔贷款谁用了,也不知道还款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目前为止产生了多少利息。”王先生说,2016年到2023年这七年间,他多次联系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他们一直不给处理。
服刑期内“被贷款”
同样有一位华阴市的赵先生说,他也被华阴信合五方信用社贷款,贷款产生时,他本人在监狱服刑。
赵先生说,2015年左右他想贷款买房,但款一直批不下来,他没当回事最后也没买房。等到2021年,他贷款买车时,款还是批不下来,工作人员建议他去银行查下征信。
“2022年我去银行查征信,上面显示我有贷款未还,其中一笔5万元贷款2009年11月份产生,截至2012年3月份结清,另外一笔2012年3月份产生,到期日期为2013年3月份,贷款金额也是5万元,但显示为“呆账”。”赵先生表示,他2013年才出狱,这两笔贷款产生时,他人在监狱服刑且没办过信合卡。
“这几年,我多次找华阴信合工作人员,他们一直说给我处理。今年我再次打印征信报告,发现2012年的那笔款已看不到,也查不到任何记录。但2009年贷款产生的利息还未还清。”
赵先生表示,关于“被贷款”这件事,他有很多疑惑。“我本人不知道这贷款是谁办理的,怎么办理成功的?”他说,希望华阴信合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尽快解决这件事给他带来的麻烦,并道歉和赔偿。
华阴信合:一笔已处理 一笔节后解决
9月28日,华阴信合综合部一负责人回复,他昨天调阅了相关资料,王先生的15万元属于涉案贷款,当时的经办人被单位开除后,还被判了刑。目前,这个经办人已出狱但人在外地打工。
该负责人说:“我昨天已和王先生联系,等经办人回来,节后给王先生处理这件事。十月份之内处理完。”
他还说,目前,赵先生的贷款和征信问题已经全部解决,至于赵先生提出的道歉和赔偿诉求,会给领导汇报。
原标题《又有两人称被华阴五方信用社贷款,其中一人服刑期内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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