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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北流公交门”:有乌龙,更有围观的正义
26日中午,有媒体从广西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获悉,事发地点为广西北流。当地警方一度回应称,两人属“事实婚姻”,两人都只有20岁,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育有一个孩子,但未领证,警方已劝男方不要使用暴力。
岂料警方的“事实婚姻”一说,再次引爆了舆论。一者,早在1994年,中国法律里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二者,哪怕二人真是夫妻关系,男子如此暴力相向,女方极力挣脱、惨叫,绝对不能再视为“家务事”,公权力不能无所作为。
当天下午4点多,北流警方宣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对公交车上的施暴者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和处罚。
这是个颇有意义的传播个案,从网友的乌龙爆料开始,到公安机关一开始作出的“降调”处理,再到最终依法严惩施暴者,一波三折。
手机摄像头在手,网络舆论介入公共事件的门槛更低了,也令公众对于道德、权利乃至法律的敏感性提高了。很多事情,不再只被视为家长里短、见怪不怪的“私事”,事件背后的问题经由网络舆论的审视、讨论被聚焦和提炼,也被赋予了公共性。
特别是《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之后,“反家暴”的概念深入人心,甚至网友一定程度上比个别执法人员更敏感。并不因为两人曾经同居在一起,就将之视为“事实婚姻”,就将这样的暴力殴打涂抹上一层“合理性”,相反更坚决地站在了保护女性权利这一边,要求严格执法。这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层动力所在。
当然,此次事件有不少的乌龙成份,比如将地点说成中山,将事实说成“强奸”。看到网络舆论力量的积极一面,不意味着就可无视其中的失范。不少内容,无论是“有图有真相”,还是出处不明的文字,由于缺乏前因后果的交代,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走样、变形,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焦虑和信息错位。
手机围观时代,使全社会对于家暴、性侵、不文明的容忍阈值在降低。从之前种种“霸座”事件,再到这次乌龙迭出的“公交门”,网络舆论让那些平时只限于线下个案化处理甚至不了了之的事件,得到全社会的逼视,从而助推文明共识的凝聚,在日拱一卒中抬高社会的文明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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