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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情眉州】登“修文塔”,赏“好枫景”——洪雅县法院余坪人民法庭
赏好枫景
登修文塔
余坪法庭
修
文
塔
“白塔”,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距洪雅县城十公里,屹立在城东青衣江北岸乌尤山上(洪雅县余坪镇白塔村),后北宋田锡(洪雅人,公元978年进士,北宋谏臣)改名“修文塔”。相传青衣江在秦以前,河妖闹灾,祸及沿江百姓至饿殍遍地,后建“修文塔”于青衣江险滩附近,镇压河妖,百姓才有了安宁和谐的生活。洪雅县人民法院余坪法庭便位于修文塔所在的余坪镇,下辖2个乡镇,辖区人口8余万人,辖区面积近200平方公里。法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安保1名。在千年宝塔灵气的滋养下,余坪法庭迎难而上、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走出了一条“情”与“法”两全的“枫桥路”,立志守一方百姓之安康。
用心办案“护一方”
相传,“白塔”可用于镇妖怪、镇邪魔、镇水灾、镇天灾,具有驱逐妖魔、护佑百姓的作用。余坪法庭始终心系“白塔”象征之义,坚守为民初心,践行为民宗旨,用心审理好每个“小案”,用情办理好每件“小事”,用正义之光照耀为民之路,用法治之臂护佑一方净土。
2015年12月至2020年9月期间,某物业公司为洪雅县将军镇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因各种原因,200多位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且多次与物业公司人员发生争执,甚至闹到派出所。因物业公司和业主关系达到冰点,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终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终止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物业纠纷事虽小,却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该类案件普遍具有数量多,标的小,争议焦点分散,涉及矛盾尖锐的特点,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若得以妥善化解,则能大幅度提升涉案当事人群体的幸福感。承办法官主动充当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利用下班时间挨家挨户走访业主、业委会,倾听业主心声、业委会意见,讲解法律法规;沟通物业公司争取适当物业服务费减免等。经前期大量沟通及释法明理工作后,业主与物业公司“面对面”达成一致协议。除个别在外务工的业主,其余190余户业纷纷主动缴纳了物业费,该小区物业纠纷在庭前化解率达到95%以上。
敢于谏言“解难题”
为“修文塔”赋名的田锡在我国历史上以忠君爱国,清廉直言而闻名,苏轼在《田表圣奏议序》中称田锡为“古之遗直也!”范仲淹为田锡撰《墓志铭》曰:“呜呼田公!天下正人也。”而今,余坪法庭传承田锡敢于谏言的傲气风骨,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涉及基层治理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从司法的角度向当地政府、金融系统等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司法建议采用率100%。
罗某某等17人是菜农。2021年,姜某某分别以0.9元/斤至1.2元/斤不等的价格向罗某某等17人收购了生姜共计3万多斤,并承诺2022年底前付清全部款项,如逾期未付,将按3元/斤支付生姜款。可约定履行期届满后,姜某某不仅没有支付生姜款,还玩起了失踪。罗某某等17人无奈将姜某某诉至余坪法庭,要求姜某某按3元/斤的价格支付生姜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姜某某的下落后,将姜某某和17名菜农召集在一起协商解决纠纷。但因生姜的收购方式比较特殊,17名菜农均无证据意识且手里合同均不完善,双方各执一词,以致生姜收购价格难以确定。最终,经承办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姜某某按照2元/斤的价格支付了菜农生姜款。
这个案子就这样圆满地结束了吗?并不,余坪法庭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当地菜农普遍证据意识差、蔬菜买卖合同不完善等问题向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建议规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随后,中山镇人民政府对司法建议作出回复,表示采纳司法建议的内容,规范农副产品合作社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村民的普法宣传,推动中山镇农副产品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收菜的老板跑了,我们本来觉得生姜款肯定没指望了,没想到法院不仅找到了老板,还公正圆满地处理了案件。前不久,村上还就此事开了大会,说以后要规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管理。有法院、政府撑腰,我们种菜、卖菜更有底气了。”罗某某等人开心地说道。
延伸服务“育人心”
“修文塔”,前贤建以培风水者也,以达到“地脉兴”而“人文焕”之义,余坪法庭坚守“修文塔”建造之初衷,存正心、养正道、守正气,坚持以案释法,以法育人,近三年来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将法治之光播洒于青衣江畔,为余坪“地脉兴”“人文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原告牟某甲与被告牟某乙系同村邻居,2018年7月,因山洪暴发,牟某甲屋后的牟某乙所有的茶地发生山体垮塌,垮下的山土和雨水灌入了牟某甲的家中,给牟某甲造成了财产损失。牟某甲认为山体垮塌是因为牟某乙将茶地里的排水沟填平导致,因此多次与牟某乙发生激烈冲突。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提出多种解决方案未果。后牟某甲诉至法庭。
余坪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清凉村位置偏远,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也考虑到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可以对旁听的村民进行法治教育,于是决定到清凉村村委会进行巡回法庭审理。开庭当天,法官以案说法、以法说理,呼吁村民积极践行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宽容互谅的态度处理邻里纠纷,同时应该珍爱生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不要采取过激行为。经过法官的劝解,双方当事人稳定了情绪,严格遵守法庭秩序,顺利地进行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有群众发出感叹:“巡回法庭真的太好了,对我们了解法律程序,丰富法律知识帮助很大。邻里纠纷在农村很普遍,今后将会以合法途径来妥善解决。“
登“修文塔”,赏“好枫景”。远眺青衣卧波,近看浅草平沙。宝塔虽旧,能镇河中之妖;法庭虽小,能守一方安康。余坪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实走深,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价值导向,为乡村治理科学化、精细化贡献司法力量,踔厉奋发谱写社会善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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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回
顾
原标题:《【“枫”情眉州】登“修文塔”,赏“好枫景”——洪雅县法院余坪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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