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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隐匿千万拆迁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七旬老父提起刑事自诉
因为上千万元拆迁款的纠纷,74岁的老人与自己的亲生女儿走上了法庭。而女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迟迟不支付888万元的款项,并且与丈夫一起向执行法官隐瞒钱款的去向。
老人因生活窘迫,还要照顾因脑溢血瘫痪的儿子,于是提起刑事自诉,将女儿、女婿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至法院。昨天下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女儿、女婿均当庭表示认识到了其行为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女儿拿走千万拆迁款
2014年,丰台区南苑乡分钟寺村面临拆迁,该村153号宅基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宅基地上仅有谢菲(化名)一人的户口,拆迁部门便依据相关规定,与谢菲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将腾退补偿款1044万余元全额支付到了谢菲的账户。
但由于这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谢菲的父亲谢平(化名)、母亲郑莉(化名)在1977年自建的,谢平认为拆迁款应该作为老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因郑莉早年间已去世,谢平主张这笔款项应按法定继承计算,谢菲和其大哥谢林(化名)仅应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于是,谢平将谢菲起诉至丰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谢菲支付其拆迁款675万余元,支付谢林173万余元。庭审期间,谢林因脑溢血丧失了行为能力,谢平成为了儿子的法定监护人。
七旬老父胜诉难执行
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支持了谢平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谢菲应当将888万元支付给父亲。丰台法院依法查封了谢菲名下的房产,但上千万元的拆迁款却不知去向。
“剩下的钱我都烧了。”面对执行法官的追问,谢菲丝毫不松口。由于谢菲抗拒执行,丰台法院对她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被拘留后,谢菲这才告诉执行法官,她借朋友杨某的名字在大兴黄村购买了一套400余万元的房屋,并答应抓紧将房屋卖出变现。剩余的钱款她转到了丈夫秦腾(化名)名下,已经被挥霍了一部分。
此外,秦腾还将200万元现金借给了他的老板,并且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谢平认为,如此大额的借款却没有任何凭证,不符合借款的一般形式,是女婿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
父亲提起刑事自诉
由于女儿、女婿拒不执行判决,谢平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认为两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昨天下午,本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谢菲哭着表示她认识到了错误,并愿意配合法院履行判决。而秦腾在认错的同时,却称原本谢平承诺将拆迁款中的500万元交给女儿购房,后来谢平反悔并诉至法院。因为老丈人出尔反尔,他们才在判决后一直拖延执行,希望能找机会协调。
谢平的代理律师认为,谢菲、秦腾的行为属于隐匿财产。即使事后两人有悔罪、退还钱款的表现,也仅属于退赃行为,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
而谢菲的辩护人指出,目前,返还、查封的涉案财产市场价已达900万余元,足以偿付谢平。且谢菲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主动交代隐瞒的财产线索,并未对谢平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应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本文原题为《隐匿千万拆迁款 老父诉女上法庭 法院判女儿女婿应付800余万 二人却拒绝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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