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生态价值如何变现①资源资本化的探索与实践
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背后蕴含的机制,就是生态价值的转化与实现。
假如你家屋前有一片森林,依据产权相关规定,森林一部分归你,另一部分归你的邻居,你的森林多,他的森林少。你突然意识到,他的林木砍完了可能就要来找你交换或者购买。你会有意识保护自己的林木,同时种植一部分新的林木,打算将来储备为商品。
后来,你的预想成真,你在与邻居的交易中卖木材获利。欣喜之余,你还发现你的森林质量很好,景观价值极高,林中空气清新,如果找专业团队来稍加开发整治便可形成一片森林氧吧旅游区,推向市场后卖门票能收更多钱,挣到钱还可以继续种树,再发展其他森林康养产业,甚至还可以试水你最近听到好多次的“林业碳汇”项目,持续增值——此时你已经开始思考怎么通过这片森林资源获得收益了。
这一系列变化中,你对森林的使用方式似乎越来越“高级”,其实这正是你无意间开启的对于“生态资源资本化”的探索。
图片由作者基于Unsplash素材绘制。本文其余图片均由作者绘制
从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看生态资源资产化
随着生态问题日益严峻,促进生态资源高效合理分配,完成生态价值的转化和实现,逐渐成为全球所有城市面临的重要议题。在中国,近年来在生态领域采取的“政府主导下市场运作”的模式,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这一模式的难点在于,如何引入市场化运作?
首先,要想进入市场,“生态资源”需要成为“生态资产”。在中国,生态资源所有权为国家或集体所有,而其使用权、经营权则可以属于不同的对象。因此,只有拥有明确的产权后,生态资源供需方才有可能开展交易。
如果要想将价值变现,并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增值,就需要进一步推进到“生态资本化”的环节。说通俗一些,就是通过投资生态资产,经过资本运营后,在市场交易中获得更大利润,实现增值。
这便是“生态资源资产化、资本化”发展路径的核心思路,也是目前国内外诸多城市实现生态价值的重要做法。
注:此图仅为示意性,并未体现从生态资源到资本所需的全部动作要素
福建南平市,一座林木储蓄占据全省近三分之一、森林覆盖率近80%的城市,生态优势十分显著。然而,在当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均山到户”实施后,一方面激发了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但也产生了一定副作用——全市76%以上的山林林权“碎片化”,林木虽连成一片,却零零散散归属不同的人家,着实难以实现森林资源的整合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地政府主导设立了“森林生态银行”:这是一个对本地林木资源进行“确权、管理整合、转换提升、市场化交易和可持续运营”的平台。从具体做法来看,南平市首先开展了全面的森林资源摸底,重点完成了林地的确权登记、明确产权主体、划清产权界限。这是林木资源资产化的基础步骤。其次,依托森林生态银行,在不变更林地所有权的情况下鼓励林农通过入股、托管、租赁、赎买四种方式将分散的森林资源经营权、使用权流转至银行,并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权属明确、分布集中的林木资产,从而完成生态资源资产化过程。最后,银行采用“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模式,针对现有林木资产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产业开发,发展木材加工、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产业,培育林业碳汇等产品,并将环境良好的基地出租给专业旅游休闲运营公司,提升森林资产的复合收益,加强林木资源的价值溢出,实现了生态资源资本化。
资料来源:《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不难看出,“森林生态银行”的概念,其实借鉴的是商业银行“分散化输入、整体化输出”的模式。通过合理的流转方式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将碎片化的生态资源集中收储、整治为优良资产,并通过对接产业与市场完成资本化过程,以市场化的方式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当然这种模式也并不局限于林木——实际上,南平市开展了一系列生态银行,其运营对象涵盖了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甚至包括了古民居、遗迹等文化资源,将本地的生态文化潜力充分释放。
因此,通过生态资源资本化,可以将生态价值进一步放大,带动三产融合发展,进而驱动区域经济提升,实现更大的外溢效应。但是,不是每一座城市都有实力、有空间、有机遇实现本地的生态价值转化。如果着眼区域或者国家层面,面对禀赋与资源千差万别的城市,生态资源的价值实现工作又该如何统筹开展?
从“碳排放配额”与CCER看生态价值的流动与腾挪
还是回到文章开头的假设场景。你和你的邻居各有一片森林, 通过精确测量,得出你的森林面积有10公顷,邻居的森林有6公顷。
现在,假设政府规定所有人的森林面积都需要在8公顷及其以上,未达标者需在年终提交罚款。这样看来,你达标了,而你的邻居没有。你的邻居要么疯狂种树,在年底前补足2公顷,或者他向你购买2公顷森林。而你要考虑的是,你的种树成本是否比他小或起码持平?卖给他2公顷森林,你是否划算。
正是由于政府设置了这条管控线,才创造并激发了自身能力、条件有差异的双方的市场交易需求,从而以“政府+市场”的方式,使得总体的指标符合要求,满足既定政策目的。
管控激发需求,差异促进流动,指标便于腾挪。这就是跨区域生态资源价值的市场化交易的基本逻辑。
不妨看看近年来热度较高的碳交易。中国于2021年开始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全国碳市场交易的标的是“碳排放配额”。所谓“配额”,即政府为完成排控目标,在规定时间和空间内,将减排目标转化为碳排放指标限制并分配给企业、机构。在具体交易中,由于减排成本存在差异,减排成本高、且实际碳排放高出配额的企业,可以选择向减排成本低、碳排放小于配额的企业交易购买多余的碳配额,以实现碳配额的合理分配,同时控制总体排控目标——不难看出,依然是“管控”“差异”“指标”的连续作用。
进一步看,此处配额的发放对象,是各省依规定确定并上报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具体的操作流程是,生态环境部制定碳排放配额的总量与分配方案后,由各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辖区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相应配额。换言之,只有这些重点排放单位,手中才有配额,他们是碳排放配额交易的直接玩家。那如果某家重点排放单位已经超排,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购买到配额,又应该如何操作?这便引出了另一套指标体系: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简称“CCER”)。
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依据官方规定的CCER方法学设立可以减少碳排放的项目,经过备案审核后,其经过认证的减排量便可成为一种通用的减排资产——CCER。已经超排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用CCER抵消自身碳排放配额的超出部分,即向那些自愿减排的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CCER,来帮助自己完成碳排放配额的履约。
另一方面,如果你是非超排企业,尽管没有必要通过CCER抵消,你仍可以将其作为一种“中转手段”:比对市场上碳排放配额与CCER的价格,在合适的时间节点通过购买CCER来置换更多富余的配额,然后将富余配额在市场上出售。因此,CCER既能解近渴,也可以提前存蓄缓和远忧或直接盈利——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市场的灵活度。
实际操作中,碳市场按照1:1的比例给予CCER替代碳排放配额,即1个CCER等同于1个配额,可以抵消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
但是不要以为CCER可以让所有玩家“无限续命”。《办法》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用CCER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 5%,且用于抵消的CCER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这直接对CCER的用量和可用类别进行了限制。不难理解,在国家碳减排的方针下,碳市场的配额总量应当逐年减少,倘若出现大量的CCER抵消,可能会影响碳市场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减排的效果。因此,额外的数量限制还是必要的。这类工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灵活度,并不是突破市场的限制。
所以,可以看出,CCER机制其实是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补充:它既与碳排放配额之间形成了多元的交易关系,增加了市场的灵活性,同时也扩大了碳市场的交易主体,手中并无配额的“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能参与交易,即是CCER机制的贡献。不过由于供需失衡、个别项目不规范、交易不透明等因素,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暂时停止了CCER 项目审批,已审批项目仍可正常运行。随着未来碳市场的扩容和规范化,CCER重启应当是大势所趋。
在这一套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下,利用减排成本的差异,通过指标的流动与腾挪,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将通过向减排成本低的企业寻求碳配额交易来控制排放,促使碳配额在整个市场内实现相对合理的分配,全社会也更容易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实现排控目标,并逐步推进总配额、总排放量的逐渐减少。而另一方面,在整个碳交易市场中,那些减排成本低、拥有先进减排技术的企业将更容易产生更多配额的剩余,成为主要的资金流向地——这也可以进一步激励更多企业开展减排科技的研发,提升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但这套机制仍然具有提升空间——《办法》中规定,“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因此可以想象,当在最开始的配额阶段就引入价格机制,整个交易市场必将会有更大的进化空间,届时,会有怎样的效果,我们也将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杨闻博系建筑学硕士,现从事可持续城市发展咨询工作)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