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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中秋国庆将至,我市即将迎来“金秋文旅季”。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昨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市食品安全协会、烧烤行业协会向全市广大市民、餐饮服务提供者共同发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能力接待,充分做好从业人员安排和食材供应保障;严格执行食品原料、来自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得使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持加工、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消费者居家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严格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有毒有害物品要妥善保管,不要存放在食品操作区,防止误食、误用。订购外卖时,应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尽量选择口碑好、相对熟悉的外卖店订餐。外出就餐时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卫生条件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外出点餐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依法维权。
食品相关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规范节日期间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切实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锦州晚报
编校|才宇 刘诗莹
原标题:《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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