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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新国标发布!
【中国绿发会讯】编者按: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商家增加了不必要的生产成本,这些成本又被转嫁于消费者身上,给消费者带来额外负担,从一定意义上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23年3月发布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研究和消费者感知调查报告》显示:有80.7%的消费者反对过度包装;虽然82.6%的消费者听说过商品过度包装,但66.0%的消费者不知道商品过度包装的正确定义,92.2%的消费者不熟悉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别标准。
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遏制过度包装现象,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于2020年9月就上海杏花楼月饼存在的过度包装问题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此案的审理也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月饼过度包装的危害,同时,也对月饼生产企业和其他可能涉及过度包装问题的行业敲响了警钟。
(图:绿会融媒)
随着对过度包装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绿会政研室关注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家标准公告,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按/Cherry 审/Tammy 编/angel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家标准公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该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用包材、规范包装设计。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3/art_23a911ae175d42afab80af8a547fdb68.htm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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