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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君“典”案例:天降暴雨,楼上漏水楼下淹,责任在谁?
原创 江小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收录于合集 #小法3分钟 63个
视频来源: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
友情出演:谢小平 孙长瑜
2022年的第一场大雨
比以往时候来得更猛一些
6楼堆在露台的杂物
堵住了唯一的下水管口
大雨无处可走
只得流向5楼
并让王铁牛泪流
……
小法身边事
居住在某小区501室的王铁牛和601室的郝翠花是上下楼邻居关系,郝翠花的房子长期空置。
2022年6月,王铁牛发现家中客厅、卧室有大面积漏水现象,于是便找到物业上门勘察,经初步判断,应该是楼上渗水。
昨晚下暴雨,雨水从你们家阳台淌到楼下,把我们家全淹了,你得负责。
我这房子没人住,又不是自来水漏水,是雨水从外墙流到了你家,凭啥我负责?
要不是你家杂物把阳台下水道堵住了,雨水能倒灌,并渗到我家吗?所以你必须得赔我房屋修葺费、租房过渡费等一共6万元的损失!
后经调查发现,6月24日晚,因天降暴雨,雨水从601室的露台汇集,因下水管被堵,排水不畅,导致501王铁牛家渗水致损。
双方因损失赔偿问题调解未果,王铁牛遂诉至法院。
小法请法官
淳化法庭 张才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郝翠花长期家中无人,致使露台排水疏于管理和疏通,因而导致暴雨后大量雨水未能及时排走,进而使王铁牛家漏水,郝翠花有过错,应当对王铁牛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郝翠花赔偿王铁牛的各项损失5600余元。
案件上诉后,市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法对你说
房屋就像人的身体,难免会在长期使用中患点“微恙”。
近年来因房屋漏水引起的纠纷频发,最近天气转凉且时有暴雨狂风预警,所以小法特别提醒大家要树立“居安思危”忧患意识。
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应对房屋安全定期自查,不进行随意加层、拆除承重墙、破坏性装修等危险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引发邻里纠纷。
(以上出现名称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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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法君“典”案例:天降暴雨,楼上漏水楼下淹,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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