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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增再重组!紫光股份拟终止收购新华三49%剩余股权,股价跌超6%
9月24日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000938.SZ)披露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剩余49%股权事项最新进展。
紫光股份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考虑到本次交易将在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后实施,结合公司自身货币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等因素,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根据紫光股份2023年5月27日公告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H3C Holdings Limited(“HPE开曼”)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48%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Izar Holding Co购买所持有的新华三1%股权,合计收购新华三49%股权。
交易前,紫光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51%股权,H3C Holdings Limited(“HPE开曼”)持有新华三48%股权,Izar Holding Co持有新华三1%股权。
有关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原因,紫光股份公告称,根据紫光国际与H3C Holdings Limited和Izar Holding Co签署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获得中国证监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是本次交易交割先决条件之一,经慎重评估,公司决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目前公司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待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再推进本次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据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不涉及对已签署的交易协议做任何补充或修订,不对本次交易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司购买新华三49%股权的交易仍继续执行。
25日,紫光股份公告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引发市场热议,到底是“终止”还是“中止”,不少投资者担心在向特定对象发行完股票之后,紫光股份是否还会继续推进新华三的收购。紫光股份董秘办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将会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再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对于资产重组推进的事宜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新华三是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导者,公司拥有计算、存储、网络、5G、安全、终端等全方位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整体能力,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智能联接、边缘计算等在内的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以及端到端的技术服务。新华三在ICT领域拥有众多专利技术,在亚洲、 欧洲、非洲、拉美等地区已设立17个海外分支机构,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紫光股份表示,自2016年公司收购新华三控制权以来,新华三的资产质量、收入及利润规模均大幅提升。本次收购新华三少数股权完成后,新华三将成为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下属公司,将最大限度提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规模,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在财务方面,2022年度新华三营业收入达到498.10亿元,净利润达到37.31亿元,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2023年第一财季,新华三营收为106.42亿元,净利润为6.96亿元。截至一季度末,新华三总资产为330.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7.56亿元。
截至发稿,紫光股份报收23.45元,跌6.94%,总市值为670.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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