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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路虎优惠价售出被发现疑是事故车,车主主张退一赔三被拒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贾浩杰
2023-09-21 15: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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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消费者翟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2021年在南京永达路捷4S店花费3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路虎揽胜极光汽车,“谈价格时销售说有一辆新车到店时出现剐蹭,导致下护板破损和漆面划伤,但不影响任何功能,而且可以用原厂件帮我更换,如果愿意要的话可以返还5000元优惠,我就买了”。

然而近日翟先生准备出售这辆车时,经二手车平台查询车辆维修记录,发现该车辆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曾被4S店更换左侧横梁、冷却风扇总成、大灯等,被二手车平台判定为“事故车”,“他们隐瞒车辆的受损程度和重大瑕疵维修,如果事前得知车辆的真实情况,我肯定是不会购买的。”翟先生因此要求4S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但被4S店拒绝。

对此,涉事商家南京永达路捷4S店的负责人表示,当时维修时确实为消费者更换了车辆部分配件,由于工作疏忽或许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但不存在欺诈销售的情况。他提出4S店可以以高于二手市场价的价格回收翟先生的车辆。但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花费30余万买新车,“瑕疵车”变“事故车”

翟先生介绍,2021年3月24日,他与妻子在南京永达路捷4S店看中了一款路虎揽胜极光汽车。“在谈价格的时候,销售说店里有一辆新车,但在做新车检查的时候,师傅没有把升举机完全放下来就倒车,导致车下护板破损和保险杠漆面划伤,但不影响车辆任何功能,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将破损部件用全新原厂家更换,而且还能给优惠。”

翟先生说,当时该款路虎揽胜极光汽车的裸车价为274000元,但销售称如果购买上述有划伤的新车,则可以返还给他5000元的车损优惠,相当以269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汽车,“我还专门向销售核实了,他承诺除了护板以及保险杠下饰板之外,车辆没有任何的损坏和维修,当时我就签了合同,并且全款提了这辆车,一共花了306980元,还和4S店签署了特殊车辆情况告知函”。

购车时提供的告知函,仅提及护板损坏、漆面破损。

根据翟先生提供的《特殊车辆情况告知函》,其中明确称“您选购的路虎揽胜极光越野车于2021年3月23日在本店发生碰撞,该车左前方车底护板损坏,前保险杠漆面破损,该车低于市场行情价出售,同时保证车辆没有其他问题导致的维修,不是事故二手车。”在提车后,5月2日原厂更换件到货后,翟先生收到通知前往4S店进行了维修和更换。

购车至今两年多,翟先生的车辆仅行驶了1.6万公里,今年8月11日,他准备将这辆车卖掉,并联系了二手车售卖平台上门验车。对方查询了车辆维修记录,发现该车辆维修较多,尤其是更换了左侧横梁、金属件等,被判定为“事故车”,这让翟先生非常诧异。

翟先生通过“苏服办”App查询了车辆的维保记录,发现该车辆在2021年返回4S店维修时,除了维修了两处剐蹭,还更换了左侧横梁、电子扇、大灯、水箱框架、冷却风扇总成、左侧铝管等车辆配件,而这些翟先生并不知情。

根据翟先生事后从4S店拿到的车辆维修工单,该辆车共更换了6处配件,且维修工时名称处称“检查冷车启动时,不挂挡,车子会向前冲”,总维修费用为2.9万元。

该车辆在维修时更换了6处配件

“8月17日我就联系了买车4S店的售后经理,他说是车辆在销售时没有拆解定损,在维修的时候才发现除了护板与保险杠问题之外,还有多处损伤,维修时候就一并更换了。这些内容和告知函告知的内容都属于一类维修。”经过协商,4S店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以高于该款车辆目前的二手车市场价进行收购,但翟先生拒绝接受。

翟先生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购车时4S店只告知护板破损、漆面划伤,隐瞒车辆的受损程度和重大瑕疵维修,导致他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策,如果事前得知车辆的真实情况,自己肯定是不会购买的,因此要求4S店按照相关法规“退一赔三”。

澎湃新闻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S店:可高于市场价回收

针对上述情况,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南京永达路捷4S店市场部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翟先生购买的汽车确实是在店内有过小的擦碰,“销售车辆的时候我们只是检查了外表的问题,就是护板破损、漆面划伤,后期车辆购买后送回来维修的过程中,才发现了其他的配件问题,就一并给消费者更换了配件”。

对于事后发现车辆存在其他需要维修的情况,是否有及时告知消费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确实是在车辆销售上存在的疏忽,由于为翟先生购车的销售顾问早已离职,而且时间久远,很难追溯到当时有没有向消费者告知车损情况。

他表示,4S店方面一直在积极向消费者协商赔偿事宜,不存在欺诈销售的行为,所以无法满足消费者提出的“退一赔三”要求,目前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以高于该款车辆二手市场价的价格回收这辆汽车,具体的回收价格将和消费者进一步协商。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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