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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户土地权益 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2023-09-19 17: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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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棉法院对石棉县永和乡白马村农户诉石棉县某农业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决解除石棉县某农业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从节约资源的角度,能动司法,判决黄果柑树、核桃树等地上附着物归农户所有,由农户自行处理,切实保护农户赖以生存的“根”,助力“天府粮仓”石棉特色高效农业优势区建设。

案件背景

石棉县某农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包括禽畜饲养、水果、蔬菜种植与销售。公司成立后,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流转了位于石棉县永和乡白马村五组129户村民上千亩土地,种植黄果柑、核桃两类农产品。2020年7月起,该公司开始欠付农户土地租金,且公司管理人员也于2021年8月前后相继撤离,致使土地无人管理而杂草丛生,种植的果树无人照料而长势差、产值低。后经石棉县永和乡、村、组多方与公司联系沟通也未能解决。

长达三年未付租金的苦苦等待,荒芜的土地、干瘪的黄果柑、空无一人的公司,129户农户面对摆在眼前但无从入手的“土地”,显得焦躁不安,而又无所适从。

提前介入 ,打牢诉讼基础

鉴于涉及农户众多、影响较大,在诉讼前石棉法院提前介入,参与研判,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引导农户依法维权。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深入石棉县永和乡、村、组及农家,一方面做好农户的安抚工作,详细掌握农户信息、土地现状及石棉县某农业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基础数据。另一方面,组织援助律师集中对129户农户的土地按现状梳理分类,并针对个案证据不完善、人员信息不对应等情况,提出修正、补充意见,打牢诉讼基础。最终,将129户农户按“土地原貌是否改变”分两批次进行立案。

2023年5月,为减轻农户诉累,及时高效审理案件,石棉法院首次以诉讼代表人制度受理了第一批次88户农户的案件。

严格审查,有效把控诉讼进程

案件受理后,石棉法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姣亲自督促指导。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由分管院领导带头承办第一批案件。通过建立代表人沟通平台、促成涉农企业的积极回应、采取全方位查扣财产措施、会商处理纠纷法律适用,打出了保护农户权益的司法“组合拳”。

庭审中,针对88户农户提交的合同、银行流水以及公司提交的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载明的数据、内容不一致等情况,合议庭逐一梳理,并认真比对合同及银行流水,通过走访、询问,采集、固定数据和信息,做实做细每一环节,扎实稳步推进案件的审理。

查明事实,依法维护农户权益

按照庭审实质化的工作要求,庭审中农户与石棉县某农业公司围绕应否解除合同及解除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方式,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结合在案证据及前期调查、走访情况,充分展现了案件事实。经查,石棉县某农业公司确已无力再继续履行合同,仅有解除合同,方能解开束缚双方的枷锁,释放土地价值,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对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考虑到若判决交由公司移除,不仅费事耗力,执行困难,也增加新的矛盾,且移除树龄近十年的果树对双方而言都不经济、无利益,并与民法典倡导的“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相悖。据此,石棉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业已生效。案件的处理得到了广大农户的称赞、肯定和诚挚的感谢。

接下来,石棉法院将以第一批次案件为基础,加快推进第二批次案件的审结,跑出司法护航乡村振兴的“加速度”。

总结经验,加强府院联动

依托案件审理,石棉法院始终坚持“防未病、治已病、促长效”司法理念,将审理中涉农案件存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与乡镇党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等通过座谈进行了深入交流,还专门就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流转涉及的流转收益分配、流转合同期内、流转到期后地上物的归属等易发矛盾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力促完善耕地保护体系机制的建立。针对村民法律知识匮乏的情况,石棉法院以案件审理为契机,通过以案说法、判后答疑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面对面解答了农民群众的法律疑问,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争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近年来,石棉法院在涉农矛盾纠纷化解上卯足功夫。

一是深耕诉源治理,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参与乡镇矛盾纠纷协调,与乡党委协同会商,与辖区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长期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涉农纠纷,分析症结,协同联动化解纠纷,将矛盾止于诉前,2023年至今,先后参与乡镇协调案件20次,成功化解矛盾14次。

二是院领导带头办案,狠抓案件质效。涉农案件不仅事关农户生产生活的根本性问题,也牵涉国家粮食安全问题,部分案件还因涉众广、影响大,存在稳定等问题。常态化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由院领导带头办理重点、疑难复杂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好涉农案件,助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2023年至今,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487件。

三是延伸审判职能,用心用情做实服务。常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村组,结合石棉县域黄果柑产业、枇杷产业等特色农产品上市时间节点,印制买卖合同空白样式,为农户送到树下、收购商选果点,明确告知农户线下、线上销售农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及隐藏风险,并提醒农户必须要有证据意识,2023年向黄果柑、枇杷种植户发放宣传资料及买卖格式合同共计1000余份。

四是推进能动司法,力求审执工作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石棉法院将能动司法新理念贯穿至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服务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在实现公正高效办案的基础上,保障县域环境的安全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原标题:《保护农户土地权益 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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