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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依托咪酯”将被列管,切勿以身试法!
依托咪酯纳入列管
切勿以身试法
“依托咪酯”
你知道是什么吗?
近日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将依托咪酯
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从2023年10月1日起
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依托咪酯是什么?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临床主要适用于静脉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依托咪酯对人体中枢神经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它能够完全抑制大脑活动、阻断神经元兴奋,尤其对发育中的神经元兴奋进行抑制,从而使得神经元出现较大程度的损伤与凋亡。
“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被不法分子掺入了依托咪酯或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这类物质具有强烈的兴奋和致幻效果,其上瘾性强、隐蔽性高。
“上头电子烟”伪装性极强,常常披着“危害低”的外衣将魔爪伸向青少年群体。依托咪酯以烟油、烟粉为载体,外表与普通电子烟无任何区别,层层伪装增加了“识毒”“防毒”难度。
▲公安机关现场缴获的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
▲公安机关现场缴获的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滥用依托咪酯的危害性:
吸食三秒后会呈现短暂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同时带来断片和四肢震颤感、痉挛感;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
大剂量吸食会出现焦虑易怒,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
一旦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原因是继发于依托咪酯导致肾上腺素皮质抑制。
相关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依托咪酯
即将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从2023年10月1日起
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法律链接
毒品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台山警方严打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
台山市公安机关正在集中打击整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坚决将含有非法添加物的电子烟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请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身边有人贩卖或滥用依托咪酯等毒品的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
台山发布编辑部
原标题:《警方提醒:“依托咪酯”将被列管,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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