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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出身的新闻学院院长开学典礼上讲述做调查往事:揭露真相比寻找真相更艰难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23-09-19 17:4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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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微信公众号 图

2023年9月8日,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导师双选会在学院报告厅隆重举行。学院党委书记夏守信、院长万忆、党委副书记程秀莉、副院长喻发胜、彭涛出席,研究生导师与2023级研究生共同参加。典礼由刘震副教授主持。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当天的开学典礼上,担任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的万忆以自身经历和感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有关新闻理想与信念的专业思政课。万院长用自己获得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新闻报道经历为例,勉励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新闻工作者,必须坚守以政治责任为先的社会责任,秉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成为一名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的新闻传播者。

在这篇题为《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的发言稿中,万忆表示:今年以来,有关新闻专业和新闻工作的种种言论“众声喧哗”,那么,我这篇讲话就姑且名之为《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主要想借助我个人的一些经历和感悟,与诸位谈谈有关“新闻传播的社会责任与人文精神”的话题。

回忆往事,万忆说:

“23年前,我在南方某省电视台新闻中心当记者,时年27岁,5年新闻工龄,正处在工作的厌倦期和职业生涯的彷徨期。这一年的七月,我接到一封观众来信,说在该省西北的某县发生了一起透水事故,上百名矿工生死未卜,然而,在矿主和当地政府的有意遮蔽下,这一重大矿难陷入了重重迷雾中。

“带着一名摄像,一台车,我踏上了寻找真相的漫漫征途。当年还没有高等级公路,从滨临南海的省城到地处云贵高原深处的某县,我们一路向西,也在一路向上——当地民谚:过了龙王坡,抬头望天峨,山高路又险,低头眼泪落。

“在矿上,我们被跟踪、被威胁、被追杀,我们坚持调查;在县里、在地区,我们被质疑、被责难、被谩骂,我们寻求答案;在村落、在农舍,我们被疑惧、被回避、被哭诉,我们查找线索……终于,一起特大矿难初露端倪。

“揭露真相比寻找真相更为艰难。为了保护自己,在县里,我和司机、摄像三个人住一间房,晚上睡觉用沙发、床头柜顶门;回到省城,省公安厅派人对我进行24小时贴身保护。为了揭露真相,在省、地区和某县三级政府召开的千人大会上,我当着省委书记的面以‘党性和人格担保’,揭穿了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县委书记和省调查组‘事故没有死人’的弥天大谎,坚持‘尸体就泡在窿(矿)井底下!’省委书记当场拍板‘抽水,寻尸!’在省领导的亲自指挥下,抽水行动开始了,当井下100米深处发现第一具尸体的消息传来,整个矿上大雨倾盆,我也瞬间泪流满面。

“某县矿难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79名死难矿工沉冤得雪,草菅人命的矿主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的县委书记被判处死刑,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重刑,负有领导责任的副省长被撤职处分;我作为第一作者采写的的电视新闻专题《某县‘7•17’事故初探》获得了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被评委们誉为开创了‘中国电视调查性报道的先河’,这也是该省有史以来第一个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先后被载入该省《大百科全书》和《现代文化史》。”

那么该如何在“众声喧哗”的传播中“激浊扬清”呢?万忆称,首先,新闻传播中的激浊扬清必须坚守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其次,新闻传播中的激浊扬清还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公开资料显示,万忆,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瞭望工作室(上海交大)网络舆情首席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政治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2019年5月入职上海交通大学之前,万忆在新闻传播业界和省级宣传管理部门全职工作16年,曾任省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协调小组负责人,省级电视台公共频道副总监、人民网省级频道副总编辑、省级学术期刊执行主编,省级高校出版社副社长等职。2012年、2016年分别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浙江省政府评聘为二级教授。今年稍早前,万忆出任了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万忆上述提到的第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系《南丹7.17事故初探》,作者为万亿、覃水生、杨永坤;编辑为林旭乔、彭勇;刊播单位为广西电视台。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大要案回放”栏目介绍:2001年7月17日,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南丹县委原书记万瑞忠与原县长唐毓盛、县委原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等人密谋后,决定对此事故不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及组织抢救、调查,而是将事故真相隐瞒起来。这一隐瞒特大事故在国内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配合国务院调查组严肃查处,并追究了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河池地委书记莫振汉,河池地委副书记、河池地区行署副专员张国辉,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南丹县委副书记、县长唐毓盛,南丹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南丹县副县长韦学光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给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罗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杨某某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柏某某留党察看2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002年6月5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策划瞒报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万瑞忠、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万瑞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及非法所得共318.5万元人民币;判处唐毓盛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共36万元人民币和1000美元;判处莫壮龙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人民币,其退出的受贿所得赃款共7万元人民币予以收缴;判处韦学光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人民币,其受贿非法所得赃款10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2002年8月3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万瑞忠死刑。莫振汉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蒋晨锐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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