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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为何不现场采取强制措施?铁路“霸座”屡现的困局

北京青年报
2018-09-21 07:2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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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至深圳北的G6078列车上“霸座”女乘客被处治安处罚(上图),网友又曝一名年长女乘客在普通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下图)。 北京青年报 图

北京青年报9月21日报道,9月19日,一名女乘客因拒绝对号入座而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纳入铁路“黑名单”。此前,倍受关注的高铁“霸座”男乘客孙赫也因霸座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昨日,又有网友曝出一名年长的女乘客近期在普通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

“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屡现,是“黑名单”制度惩处力度太弱?还是因为总是事后才处罚的措施让“霸座”们有恃无恐?对此,铁路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一般不好采取强制措施。专家建议铁路可与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也可将铁路黑名单与社会信用制度挂钩,将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业。

事件

“霸座”女乘客被处治安处罚

19日,网传一女子在永州至深圳北的G6078列车上,未按票面就座,而是强占他人靠窗位置,且未听工作人员劝阻让座。该视频曝光后,网友纷纷谴责其“霸座”行为,称其行为严重扰乱列车秩序。

昨日,衡阳铁路公安处和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霸座女”分别予以200元罚款和禁乘火车180天的处罚。据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衡阳铁路公安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称,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后续

网传“霸座大妈”再次引关注

在高铁霸座女乘客受到关注的同时,又有网友发帖反映,在一列普通火车的硬座车厢,一名老年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列车工作人员劝解无果。

据网友上传的现场视频显示,一红衣女子坐在列车靠窗位置,列车工作人员劝她归还座位时说:“人家买了票凭什么不让人家坐?”该女子反问:“他年轻人,让他站半小时怎么了?年轻人就应该‘教育教育’。”列车工作人员反复劝阻,该女子仍不肯让位,并称自己“腰疼、腿疼,不想动”。视频最后,该女子还告诉被占座男子:“你买这个座位是你倒霉。”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这段视频中,列车工作人员的臂章写有“广铁”“列车长”字样,在劝阻过程中,占座女子多次表示自己并没有买票。

9月20日,北青报记者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铁路公安局。对此,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正在了解此事。

延展

铁路座位号为何不印椅背上?

针对“霸座”女乘客周某某提出座位号为什么不贴在座椅上的疑问,北青报记者也咨询了列车工作人员。她称,因为列车没办法掉头,但旅客座椅面向方向必须是列车行驶方向,所以大部分火车座位都是双向可翻转的,如果列车到终点后立即折返,需要把座位翻转过来。因此,如果把座位号标在座椅上,翻转后靠窗座位和靠过道座位就会反过来。

北青报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包括韩国、日本、美国等多国火车座位号都是标在车窗或者行李架处。

在多起霸座事件被曝光后,一些网友也在网上分享了他们遭遇“座霸”的经历。那么,普通乘客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北青报记者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这种行为属于扰乱火车公共秩序,经查实,事后会被拉进失信人名单,限制其一定时间内乘车的权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找列车上的列车长帮忙处理。

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客服也表示,可以找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处理或者当场拨打12306反映情况,“工作人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困局

短期频现“霸座” 惩治力度太低?

乘警为何不现场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铁路乘客霸座的情况,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表示,铁路部门遇到这种情况也很烦恼,因为如果霸座的乘客不听劝解、坚持不对号入座,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你能拿他怎么办呢?你能把他拉开吗?你一拉他,他要往地上一躺,你怎么办?”

当霸座乘客不听列车长劝解,为何不让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处置?对此,广州铁路局工作人员称,目前,只有长途列车才会配备乘警,短途列车一般没有乘警,“而且乘警也不好执法,在强制带离霸座乘客的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反抗激烈,因为列车内的空间相对狭小,很容易对其他旅客造成伤害”。

对此,基层乘警赵警官深有感触。他称,在自己20余年的乘警工作中,也遇到过强占他人座位的情况,“多数人听到劝阻后都会让开,很少有不听劝阻的”。同时,赵警官表示,也有一些不听劝的人,但即便如此,乘警也难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人家往地上一躺,说生病了,我们也不好处理,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敢动手,都只能是给被占座的人找其他座位。”

据赵警官称,目前,很多短途高铁已经不再配备乘警,改为安全员,而安全员没有执法权,遇到类似强行占座的事,也只能求助下一站的铁路派出所。

限乘火车180天是否处罚过轻?

最近,多起高铁霸座事件在被曝光后引发关注。8月21日在G334次列车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车霸座的女乘客均被处200元治安处罚,并被铁路部门纳入铁路“黑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乘车。但有部分网友认为,霸座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因为惩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惩戒、警示的效果。

对此,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称,在惩罚霸座的乘客时,也应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乘客因霸座被处治安处罚200元并被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如果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就对个人起到了教育、惩戒的作用。“如果想以一个孤立事件,比如对高铁霸座的行为加强惩处,希望使得全民提高素质,其他人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每一位乘客买了车票就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各行各业都需要有‘尊重法权’的意识,并对类似的侵犯法权的违规行为配以相应的惩处措施,这样才可能对全社会起到惩戒作用。”

此外,陈艳艳也表示,对于霸座的乘客而言,其霸座的成本并非只是治安处罚200元和限制乘坐火车180天,媒体曝光和社会舆论也会对其造成压力,起到监督的作用,减少铁路乘客的违规、不文明行为。“但舆论监督也应该适当,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铁路黑名单惩治力度如何加强?

对于屡次出现的铁路乘客“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表示,乘客可自主选择是否让座给别人,这是个人行为,但不能通过道德绑架要求让座。

占座行为相当于侵犯了其他乘客的正当权益,经劝解无果,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现场处置还难以控制局面时,需要用延伸手段辅助,比如将其拉入黑名单,控制其乘坐火车,就像对付‘老赖’那样”。

陈艳艳说,惩戒“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需要现场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只是一方面,还可以多种手段并用,“比如事后将违规者拉入铁路行业黑名单,甚至可以将铁路黑名单与社会信用制度挂钩,将铁路旅客信用信息共享到其他行业”。

为惩治“霸座”等不文明行为,陈艳艳表示,铁路部门可以发现问题,但没有执法权,因此一些乘客不听劝阻也没办法。铁路部门可跟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或达成某种协议,提前形成预案,对某些违规行为、现象进行惩治。

(原题为《铁路霸座屡现 惩治为何不给力?专家建议铁路可与公安联合行动 并将黑名单与社会信用制度挂钩共享到其他行业》)

    责任编辑:刘恋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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