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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铁路公司原总经理王忠玉被控收受两千余万,退休前受贿横跨27年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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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据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9月12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青藏铁路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忠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忠玉在1991年至2017年期间,利用担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90.11385万元;被告人王忠玉退休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科研项目立项、产品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5.3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息称,被告人王忠玉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王忠玉,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山西文水人,大学专科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4月参加工作。他早年在郑州铁路局工作,曾任郑州铁路局工务处处长等,2006年后历任青藏铁路公司副总经理,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正局级),青藏铁路公司党委书记。
2011年年末,王忠玉转岗青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曾任青藏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2013年1月出任兰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同年10月转任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1月退休。
2022年7月,已退休5年的王忠玉宣告落马。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乐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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