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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网评丨误导顾客超量点餐,挨罚不冤
餐桌上的菜剩了不少,垃圾桶内剩饭剩菜也有很多……位于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的媛玉快餐店因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近日被运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00元。
(据9月6日《沧州晚报》3版)
顾客点的饭菜吃不完浪费了,板子却打在店家身上,有的人为店家喊冤:“顾客吃不完,跟饭店有什么关系?”
事实上,这种严重的“点餐浪费”,与饭店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脱不开关系。尤其是新闻中的这家饭店,已经被相关部门警告过一次,却依然我行我素,被处以罚款2000元,一点都不冤。
餐饮浪费不是小事。据统计,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每年在1700万吨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人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谁看了不心疼?
在现实生活中,餐饮浪费现象依然突出,与当下社会所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格格不入,既有违“餐桌文明”,也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不仅是一首耳熟能详的唐诗,也在提醒我们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要予以珍惜。
节约粮食,人人有责。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自觉养成节约食品的好习惯,如果外出就餐,就按需适量点餐,剩余的饭菜打包带走;如果在家自己做饭,在营养搭配合理的情况下,应合理安排饭菜,尽量不要浪费食材。
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不能见利忘义,要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主动杜绝餐饮浪费。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既不能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也不能对消费者的食品浪费行为熟视无睹,必须履行提醒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有效遏制餐饮浪费行为。
执法机关要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对餐饮业等粮食浪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法律真正发挥威力,成为一把遏制餐饮浪费的“利剑”。
总之,全社会要逐步形成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彻底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赵业乾
原标题:《文明网评丨误导顾客超量点餐,挨罚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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