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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岛:严管不是把干部管死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
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强调以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明确提出对干部“严管而不管死”,打消干事者“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文章引发广泛共鸣。
我们采访了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和专家学者,请他们对此谈谈看法。
一
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严”已成常态。但对“从严”的理解,个别党员干部仍存误解,一些地方问责泛化、简单化现象时有发生。
一位基层干部告诉岛妹,某地整顿违规吃喝,结果盯上私人聚餐。“三人以上吃饭就算搞‘小圈子’,某部门同事自掏腰包聚餐,领导硬说有风险不让搞,底下人就很纳闷:难道党员干部就不能讲感情?哪条纪律规定不许自费吃饭?”
某机关整顿工作作风,停办学术会议,讲课费一律限期上缴廉政账户。有干部直言:“严管是管‘害群之马’,不是整个‘群’!违规所得要上缴,但不能连合法收入都上缴吧?这么一搞,正常学术交流都停了。”
之所以问责泛化、简单化,就是因为害怕出事,干脆层层加码。要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还得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不过,容错纠错机制仍面临落地难的困境。
几年前,某乡镇急需建设一批污水处理设备,但报批材料兜兜转转,一直下不来。为了不误工期,当地只能未批先建,事后干部却挨了处分。“从此,干部们都学乖了,要是有风险,宁愿不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都不愿撞枪口,可事业不也被耽误了吗?”一位基层干部无奈地说。
多名基层干部表示,目前基层各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压力山大”。一位乡镇党委书记粗略统计,自己一年要参加市级以上会议500多个,收到各类文件近6000份,有时一天得看上百份文件。
有干部说,越是吃劲的岗位,事务越繁杂,也越容易被问责:“各专项工作都有相应问责措施。因为非主责事务没做好,基层骨干就会受到严厉处罚。但出台处罚措施的部门根本不关心干部本职工作情况,一棍子打死,谁还敢干事?”
二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要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关系,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换句话说,就是要敢管敢严、当宽则宽,为真正干实事的干部兜底。
有基层干部讲,严管是为了治病救人,严管是手段,解决问题是目的。管得对不对,要看能不能让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
有基层干部直言,问责要精准,但不能离谱。什么是“谱”?就是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担起主体责任,把准问责重点,若是拍脑袋问责,损害的还是党组织公信力。也有干部指出,对“昏庸懒散拖”等不尽责行为也要追责,挤压“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躺平式干部生存空间。
追责问责是“反向激励”,容错纠错则是“包容赋能”。
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讲了个案例:某村低保户有儿有女,只是生活不能自理,原则上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儿女均因疾病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义务,镇党委最终将其纳入特困供养人员。就为这事,镇里的干部被举报了。“这种事算不算错?如果是错,容还是不容?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敢于作出公正判定,为做事的干部担责。”
容错纠错也怕有原则没细则。一位研究基层问题的学者表示,基层干部渴望看到一张“明白纸”,即一套可操作、可量化的机制。比如湖南某地推行改革创新风险备案制度,当事干部可提前报告相关风险,有关部门预设处置预案,相当于是给勇于创新的干部壮胆提气。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容错纠错机制也不能“一条线到底”,还得因事制宜、一事一议。
法条必须严苛,但工作要有温度。让基层干部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严管之下,不能少了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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