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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检提再审建议近五年后,吉林高院决定再审一32年前凶杀案
9月7日,刘雪峰收到了来自吉林高院的再审决定书,该院决定组成合议庭,再审刘雪峰故意杀人案。
刘雪峰收到了来自吉林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该再审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吉林高院表示,2018年8月29日,吉林省检察院作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刘雪峰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建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重新审判。吉林高院认为,吉林省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此前,澎湃新闻于今年5月27日刊发《“死刑欠当”的凶杀案:男子30年前被判死缓再次申诉,吉林省检曾建议再审》,报道了该案详情。
刘雪峰在当年案发现场附近。
1991年8月1日21时40分许,吉林省松原扶余市三岔河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当地苗圃工人刘雪峰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1992年,白城中院一审判处刘雪峰死刑。1993年8月31日,吉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仍认定刘雪峰“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但认为判死刑“量刑欠当”,改判死缓。
二审判决生效后,刘雪峰被关进吉林省公主岭监狱服刑。入狱后,刘雪峰不断申诉,其家属也四处奔走为其申诉。1995年,吉林高院受理刘雪峰父亲刘景瑞的申诉,并于1998年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
经过多次减刑,刘雪峰于2009年7月21日刑满出狱。出狱后,刘雪峰继续申诉。
2018年8月29日,吉林省检察院向吉林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吉林省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刘雪峰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建议吉林高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重新审判。
刘雪峰表示,此后,吉林高院法官曾联系他做过一次笔录,但再无消息。
2023年5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文龙和杨岚通过实地走访案发地、研判案卷材料,重新组织了申诉材料,并提交给吉林高院。
9月7日,刘雪峰告诉澎湃新闻:“三天前,法院曾电话通知过这个消息,我今天早上收到了再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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