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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进入侠客的日常生活,自然是那些自带豪爽或多愁属性的美食
小时候沉浸在武侠小说和影视剧时,常常有许多疑问,但大多被精彩的情节所暂时忘却提问的冲动,直到年长进入社会,才浮现出了当年的一些疑问,比如侠客们是不是领了什么神秘保障金,可以在江湖里免去吃穿用度的顾虑?行走大江南北每个侠客都成为了美食家?他们也需要为了生活打工兼职吗?
作家张佳玮近期推出的随笔集《侠客的日常》里,就回答了这些疑问。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金庸、古龙笔下的人物,在命运流转、衣食住行中还原出他们的日常与情感,勾连起丰富的文化现象与世故人情。
今天夜读,进入武侠的日常烟火之中,体会离合悲欢中的平凡侠者。
张佳玮 著|上海文艺出版社
江湖好汉吃点啥 / 节选
金庸先生有一个妙处:武功风格,凑着人物性格。比如洪七公刚正侠义,用的便是阳刚简朴的降龙十八掌;黄药师聪慧绝伦,便自创了华丽斑斓的落英神剑掌;令狐冲性子潇洒,便学会了“无招胜有招”;黑白子性格阴鸷,便用了滴水成冰的玄天指。
武功体现人格。吃的东西,亦然。
......
《笑傲江湖》里,令狐冲带领群雄去少林寺救任盈盈之前,先去吃了一份豆皮——豆皮脆糯好吃,又挺家常,很合令狐冲潇洒不羁的身份。如果让令狐冲去点四干果四鲜果摆一桌,不大对劲。
《鹿鼎记》里,韦小宝给鳌拜下药,是下在囚饭的猪肉白菜里。这个菜颇有道理:乾清宫侍卫们轮班,就进克食——也就是白切肉。慈禧爱吃炸响铃——烤乳猪煎得脆了,起下了皮,蘸椒盐,还是在猪上找,真好。
还是《鹿鼎记》,有过一段很细节的描写。韦小宝想哄云南来的小郡主沐剑屏吃饭,也是吩咐御厨房整治了过桥米线汤、蜜饯莲子煮的宣威火腿、云南黑色大头菜、大理洱海的工鱼干,这些才贴点儿地气。当时厨子提醒韦小宝:过桥米线汤油很重,虽然不冒热气,但很烫。这个描写精致得很,看着都活色生香。比起后来韦小宝吓唬俄罗斯人,要用他们的肉来烤霞舒尼克,自不可同日而语。
除了吃饭,做饭也显手艺的。
说回厨神黄蓉。黄蓉自己后来给洪七公做菜,用来给靖哥哥讨降龙十八掌。菜倒是五彩缤纷,但细一看,所谓“好逑汤”,就是樱桃斑鸠肉荷叶汤;“玉笛谁家听落梅”则是肉条拧在一起烤的,工艺复杂,倒未必多好吃;后来又提到,黄蓉在火腿上嵌进豆腐球炖,估计味道不差,但也一般。总觉得工艺难度胜过味道。黄蓉这些菜,大体看着花哨,字句好看,真吃未必多动人。回味起来,想不出什么味儿。倒是洪七公啧啧难忘的鸳鸯五珍烩,据说是宋朝御厨全套家什才能做得;烩菜是看火候的,想来一定不错。
后来,在《神雕侠侣》里,华山上,洪七公与欧阳锋决斗之前,先吃了次炸蜈蚣。杨过在旁帮厨,看得咋舌不下。洪七公是将蜈蚣去壳、煮干净、下油炸,香脆鲜浓,我总想象,跟炸虾仁差不多的味道。
程英给杨过包过粽子吃,双儿给韦小宝包过粽子吃。她俩都是浙江人,虽然个性不同,倒是一样的温柔性情。反过来,您就很难想象,建宁公主会给韦小宝包粽子吃。
《天龙八部》里,阿碧与阿朱都是江南姑娘,给段誉做了一顿饭,段誉当场猜出来了:“这樱桃火腿,梅花糟鸭,娇红芳香,想是阿朱姊姊做的。这荷叶冬笋汤,翡翠鱼圆,碧绿清新,当是阿碧姊姊手制了。”——真是有贾宝玉风范啊,心思细得很。
我猜,金庸先生对湖南菜有好感,所以在《笑傲江湖》和《飞狐外传》里,令狐冲和胡斐都大吃湖南菜。金庸看来,湖南菜“筷极长,菜极辣”,很有豪气。
比如《连城诀》,戚芳与狄云开场作为湖南乡下人,招待来客,杀了只鸡,煮了大盘白菜与空心菜,一盘盐水泡红辣椒。菜既简朴又好吃,很有“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之风;一盘盐水泡红辣椒,是得了湖南乡土菜之精髓了。空心菜则是贯彻全书的一个密码,很动人。
还是湖南。《飞狐外传》里,程灵素给胡斐做了三碗菜:煎豆腐、鲜笋炒豆芽、草菇煮白菜。没有荤菜,但鲜美异常。与胡斐同行的钟二爷心虚怕有毒,不敢吃;胡斐欢然吃了,以真诚得了程灵素芳心。单是这三个菜,我看着也舒心:笋炒豆芽、菇煮白菜,鲜是一定鲜的,豆腐又有蛋白质,健康得不得了,也合程灵素人淡如菊的风骨。一旦读完全书,知道了结局,每次想来如果程灵素真跟胡斐过日子,一定贤惠至极。重读到这里,看这一桌菜,真是断肠,真想骂胡斐两句:多好的姑娘啊,又懂医疗保健又会做菜,对你还是生死以之的真心,干吗非要喜欢不守清规戒律、到处踢馆、连真名都瞒着你的袁紫衣呢?
《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与周芷若虽然久别,但一饭之恩,不敢稍忘:只因当日周芷若给张无忌喂饭时,周芷若将鱼骨鸡骨细心剔除干净,每口饭中再加上肉汁——我看着都觉得好吃。宋青书为了这一口,大概死都甘愿吧?可见世事多不公平。
张无忌在去万安寺救人之前,和赵敏在北京的小酒店吃饭。吃的什么呢?涮羊肉。这是赵敏极可爱处:她一个郡主,呼风唤雨,什么弄不到?但请张无忌吃私饭,就是一锅涮羊肉。既豪迈,又随意,热络喧腾,自家人。当场喝了酒,张无忌看着酒杯上的胭脂印,怦然心动。
周芷若是汉水边的姑娘,请张无忌吃鱼肉汤饭;赵敏是蒙古姑娘,请张无忌吃涮羊肉。殷离当日看张无忌腿骨折了,是请他吃鸡。
张无忌的口福,也真是连带着感情戏。他也是一个吃货。
当然,临了,因为是浙江人,金庸还是对江浙一带很有细腻感情。《天龙八部》里,金庸写段誉到无锡:“进得城去,行人熙来攘往,甚是繁华,比之大理别有一番风光。信步而行,突然间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熟肉的气味。”
——焦糖、酱油混着熟肉,金庸把握住了无锡民间饮食的精髓……接下来,段誉就要和萧峰在这种饮食氛围下,咚咚咚喝掉四十来碗酒,变成兄弟了。
又比如《书剑恩仇录》,小说约四分之一的篇幅发生在杭州,于是出现了以下吃食。乾隆被玉如意骗回妓院后,见的菜式:
乾隆见八个碟子中盛着肴肉、醉鸡、皮蛋、酱瓜等消夜小菜,比之宫中大鱼大肉,另有一番清雅风味。这时白振等都在屋外巡视,房中只有和珅侍候,乾隆将手一摆,命他出房。
女仆筛了两杯酒,乃是陈年女贞绍酒,稠稠的醇香异常。
如此下酒,实在妙绝。难怪乾隆乐不思蜀了——比起宫里什么“燕窝红白鸭子南鲜热锅”,什么“山药葱椒鸡羹”,还是这几样菜看得舒服啊!
但最好玩的细节,还有一处。
在一段几乎大家都忘了的情节里,陈家洛回海宁老家,见自己小时候的丫鬟晴画。待要走时,晴画要他吃东西,道是:
捧了一个银盘进来,盘上两只细瓷碗,一碗桂花白木耳百合汤,另一碗是四片糯米嵌糖藕,放在他面前。
陈家洛离家十年,日处大漠穷荒之中,这般江南富贵之家的滋味今日重尝,恍如隔世。他用银匙舀了一口百合汤喝……把糖藕中的糯米球一颗颗用筷子顶出来,自己吃一颗,在晴画嘴里塞一颗。
金庸小说,向无闲笔,尤其是修订本,该删的早删光了。而居然如此细致地描绘菜名和吃喝细节,通贯浩荡十四部,再无第二处。
仅就这一段,我是这么猜的:这里描述的,是地道的海宁吃食。金庸自己,是海宁人。
一如余华写浙江、莫言写高密、老舍写北京、汪曾祺写高邮似的,张爱玲也写到老上海的菠菜包子。
所谓故乡风味,无时或忘,萦人至此。大概金庸写到这里时,是真的想浙江老家了吧?
侠客的日常 / 节选
文人之侠,是一种浪漫的、神仙化了的传说。如果说以前的侠是“为了义气,我去帮你砍人”,那么唐之后的侠开始有“为了义气与世界和平,我来保护你”的味道了。
大多数人理想中的侠客,生活在评书人与小说家的言谈里,沧海高山,云雾缭绕。而现实生活的江湖……《水浒传》里的众生相,则更具体一些。
江湖好汉们的日常生活,大致是:靠家里积蓄过日子,如早期史进。
靠打山贼,黑吃黑挣个仨瓜俩枣,比如史进在瓦罐寺,比如武松在蜈蚣岭。
卖艺,比如病大虫薛永,比如打虎将李忠。
当雇佣兵,比如武松就帮施恩出头,醉打蒋门神,夺回快活林。
当老师,比如王进教史进,比如柴进庄上的那位洪教头。
或者直接组织帮派:比如李忠和周通抢下桃花山占山为王;鲁智深和杨志抢下二龙山占山为王——都是如此。
但最直接也最历史悠久的侠客生活来源则是:临时打工投靠,吃大户——俗称当门客。
像柴进,像宋江,武艺一般,地盘一般,却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就是四个字:仗义疏财。好汉来投奔,慨然解囊给钱。
看林冲与武松在柴进庄上的待遇可知:过往囚犯、流亡侠客,过去拜见柴大官人,说一下自己的名气,柴大官人给吃给喝。吃饱喝足了呢,拱手多谢,从此欠你一个人情。
其实这些,也真是古已有之。李白的《侠客行》赞美的侯生、朱亥,都是当了信陵君门客。孟尝君手下那些冯谖之类,也都是有人养。自古以来,所谓养士、养门客、养死士,收罗的都是这路游侠。
《史记·刺客列传》里,如荆轲、聂政、专诸,严格来说,都是感恩图报的杀手。
《史记·游侠列传》里,两个侠客最有名。一是朱家,一是郭解。朱家很像柴进,靠着家里有背景,大肆藏匿亡命徒,比如藏起了季布。郭解更是后世游侠的典型:他年少时做游侠,杀人无算,做雇佣打手、藏匿凶犯、私铸钱、偷坟掘墓——无数不法勾当。成年后仗义疏财,结交当地官府,笼络附近豪强,组织私人团队。
当然也有西汉初年的彭越:组织黑帮少年,搞起私人军队,跟了刘邦,最后裂土封王。
似乎大多数游侠,在成为“公职人员”(比如武松当了阳谷县都头)之前,都是雇佣兵、不法分子、混社会的打手、保镖、卖艺者之流。
《儒林外史》里记录过一个好玩的故事:两位官府公子很崇拜游侠,对某位游侠敬若神明;游侠某次拿回来一个渗血袋子,说我杀了仇家要跑路,您二位给点钱?二位公子赶紧给钱。游侠走了许久,大家琢磨要把袋子藏起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猪头。
所以,似乎许多游侠还兼营诈骗,骗的就是相信游侠传奇的浪漫主义青年。这个猪头就是绝妙讽刺:宰的就是你们这些猪头!
但为什么大家还是向往侠客呢?
想来我们普通人,崇尚江湖游侠,先是因为世界太艰难,希望有慷慨好义、一诺千金的人,可以不受强豪的拘束,来打抱不平。出于这种心理,大家都把侠美化了,侠成了自由、浪漫、仁义、慷慨、潇洒的象征。
《水浒传》中的好汉,上梁山前,也只是雕印匠、保正、衙役、地主、连锁酒店经营人,过的还是寻常生活。他们做某某营生,喜好武艺。逐日练习枪棒,打熬气力,不近女色。遇到同道中人,便不迭引为知己,拉进酒楼,开始商略平生经历,临了赠送些盘缠。因为不在江湖,所以格外向往江湖。如老舍先生的《断魂枪》,就是一个很切实的故事:练武的人也要吃饭,也要卖艺,也会在新时代面前困窘与茫然。
当然啦,普通读者,还是更愿意接受金庸或古龙式的游侠与江湖:更有戏剧性,更传奇,也更有振衣沧海浮游天地的气势。
大概,大家从希望有侠来保护自己,到自己想成为侠,是因为现实生活太繁冗无趣。
然而大多数人不知道江湖在哪里,只好,像唐传奇的诸位作者一样,传颂着侠客的传奇,对江湖保留着一份美丽的幻想。
新媒体编辑:郑周明
配图:摄图网、影视资料
原标题:《想要进入侠客的日常生活,自然是那些自带豪爽或多愁属性的美食|此刻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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