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违法行为,应坚决制止并索赔生态环境损失|中国网报道
【中国绿发会讯】编者按: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各方反对,仍执意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据日本TBS电视台8月26日报道,东电方面承认,目前储罐中约有66%的核污染水放射性物质含量超标。至于什么时候能排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具体的计划。
从这一事件关联出的系列疑问中,除了核事故污水有哪些危害?影响程度有多广?我们还能做些什么?也涉及到这一事件的违法问题,以及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等疑问。对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近日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对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和剖析。现将原文转发分享如下,以飨读者。
按/Cherry 审/绿宣 编/angel
中国发布丨日本核事故污水排海属违法行为 未公布关键信息致危害程度尚难评估
中国网8月31日讯(记者 彭瑶)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按照此前东电公司公布的计划,每天约有460吨核污染水排入海中,将持续排放17天。
连日来,日本多个在野党、工会团体在福岛发起反对核污染水抗议集会;中国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韩国多地举行集会敦促日本停止排海,中小学食堂不再使用日本产海鲜;马来西亚在沙巴海域部署辐射检测设备,泰国消费者委员会敦促泰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渔业部加强管制日本海产品……显然,尽管日本一再声称排放的核污染水符合标准,但却难以打消日本国内、临近国家和民众的担忧。
核污染水危害究竟有多大?我们还能做些什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日前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违法行为,且未公开多项关键信息,我们应当持续关注核事故污染水的长远影响,并在应对核污染物排放的过程中形成合力。
日本排放核污染水是违法行为 处理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日本排放的不是核电站普通的核废水,而应该叫核事故污水。”马勇认为,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违法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其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和《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等多项国际公约的缔约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按照近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司法解释》),东电公司排放“有放射性的废物”如果导致我国环境受到污染,属“两高”《司法解释》“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7月,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长邓戈在回应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关于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综合评估报告时就曾指出,日方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排海决定的正当合法性,刻意限制IAEA技术工作组授权,使审查评估仅限于排海一种方案。东京电力公司近年来曾多次隐瞒、篡改核污染水数据。IAEA仅基于日方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开展审查评估,仅对日方单方面采集的少量核污染水样本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分析,数据真实性、信息准确性有待确证,取样独立性和代表性严重不足。
马勇说:“日本对核事故污水的处理过程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从2011年发生事故到现在排海,始终没有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具体的放射性污染物质种类、浓度、装置设施、核查机制等都不得而知。核事故污水对环境、人体、遗传基因有危害是确定的,但是由于关键信息的缺失,危害程度、危害范围、危害时间仍是未知数。”
核污染水长远影响有待深入研究 全球气候变化或成影响因素
“目前来看,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对我国沿海的捕捞业、养殖业造成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也带来了额外的巨额监测成本,这都是最直接的影响。由于海洋是一个连通的体系,加之核事故污水排放是持续30年的行为,肯定会波及到全世界每一个角落,这些是长远的影响。”马勇以新污染物为例解释道,“现在我们都很关注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就是在常规污染物的治理和管理过程中,发现了它们对环境、对人体健康有比较大的危害。所以判断和评估持续排放30年的放射性物质对于环境、人体健康究竟有何影响,还需要深入的研究。”
IAEA报告指出,日方采用的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不能去除核污染水中的所有放射性核素。据日方自己公布的数据,经ALPS处理的核污染水仍有70%以上未达到排放标准,需再次净化处理。在后续长期运行过程中,ALPS的性能有效性和可靠性还会随设备腐蚀老化进一步下降。
“日本一直声称自己的处理是‘达标’的,但各个国家规定的放射性物质活度的限制值有不同。日本是达到了自身的标准,还是达到国际标准?这个话语权目前来看还是在日本这边,因为我们没有渠道去做检测。”马勇提出,全球气候变化显著,直接影响到海水水文条件的变化,进而导致未来污染加剧或加速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核事故污水造成的海洋污染和对海洋生物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并非仅仅发生在海洋几十米以上,整个海洋都会受到影响。”
核污染水问题导致民众对食品安全感到担忧。图片来源于网络
民众多关注政府部门权威信息 购买进口商品检查来源地
近期,多地含碘食盐、核便携式辐射检测仪热销。官方机构及专家已辟谣:碘盐不能防辐射,而放射性测量光有仪器检测是远远不够的,还有样品的采集、样品的前处理以及相应方法的建立,且不同的核素有不同的测量方法,普通仪器检测核辐射日常作用不大。
当前,为维护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海关总署已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农业农村部表示,将加大对海洋水产品核污染风险监测力度,同时密切关注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我国海洋渔业可能造成的危害;市场监管总局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进行销售(含网络销售),并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生态环境部正组织开展2023年度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此外,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成立东海海洋放射性污染监测专班,在此前每季度开展采样监测基础上,将于9月启动第三次监测,此后调整为两月一次,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点位,及时公布进展。
“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把住了国门关口,我们可以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避免焦虑。”马勇提示,应警惕受污染的产品通过第三国或其他方式输入,购买进口商品要多关注标签上的来源地。
马勇还表示,为应对核事故污水排海,中国要有效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组织体系,形成专门的监测、核查监督机制,监测核事故污水的长远影响。特别要加强中日双边谈判或磋商,掌握更多信息,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要坚决提出生态环境损失索赔。“作为社会组织,我们可以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避免群众的恐慌情绪,同时在社会层面表明反对核事故污水排海的态度和立场。另外,如果中国在公益诉讼或国际海洋法法庭上采取法律方面的措施,我们也能够在这些方面提供一些支持或协助。”
编审:魏婧
原文链接:
中国发布丨日本核事故污水排海属违法行为 未公布关键信息致危害程度尚难评估
http://t.m.china.com.cn/convert/c_09iwwNyE.htm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