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今起实施!这2个重要提醒记得看!
9月
上海一大波
新规&新举措来袭!
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有哪些事情要抓紧办理了?
快来一起看看吧
↓↓↓
2023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将启动
收费标准:2023学年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分两个年龄段收取,具体标准为:0-5周岁儿童(指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每人150元,6周岁及以上儿童(指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130元。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开启后,可依据自身情况,长按下图扫描二维码,即可进行线上缴费
建议先收藏备用~
详情请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中秋、国庆假期长途车票
9月1日起预售
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介绍,中秋、国庆双节将至,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为方便广大旅客出游、返乡,交运巴士所属各客运站、长途客运总站将于9月1日起开始预售中秋、国庆期间的长途客票。
“随申办市民云”APP【景点热力图】服务
可查询上海部分景区实时客流量
“随申办市民云”APP【出行服务】专区
还包括公交到站实时查询、航空、景点热力图等服务
快扫描下方二维码,解锁更多实用服务吧
9月第一天
上海这批重要新规&新举措上线
涉及消费、出行、租房…
会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了解下!
上海篇
提供住房租赁
线上一站式服务
01、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
● 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及行业组织的职责分工;
● 以平台网站和“我要租房”应用场景为门户,提供住房租赁线上一站式服务,并按本市“一网通办”要求,逐步落实线上办理、免于提交等服务措施;
● 住房租赁企业出(转)租住房标准,对单套住房内客厅(起居室)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上,通过住房租赁平台完成房源核验的,可以且仅可按规定要求隔断出一间房间单独出租等。
“随申办市民云”APP【我要租房】服务专区
全市房源“一键查询”市场化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站式办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直达专区
社区可租赁康复辅助器具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有补贴
02、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规〔2023〕7 号)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主要分为租赁服务运行方式、租赁服务政策支持、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四个部分。《通知》提到,本市有阶段性康复辅助器具使用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均可按需申请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75周岁(含)以上和60~74周岁(含)二级及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金额为《产品目录》中租赁服务价格的50%;低保、低收入老年人,补贴金额为租赁服务价格的70%;每人每年补贴最高限额3000元。
临时集中、零星设摊
黄浦临时设摊新规
03、黄浦临时设摊新规将试行
在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试行后,《上海市黄浦区临时设摊实施意见(试行)》也正式发文,将于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11日。
《实施意见》对临时设摊概念作出明确规定,首次定义了城市管理执法视域下的两种设摊类别:临时集中设摊和临时零星设摊,在两种设摊类别的基础上对摊位有序规范设置和管理进行相应规定。
● 临时集中设摊,立足于黄浦区域功能定位和商业发展需要,总结了枫径夜市等成功经验,服务于打造假日集市、夜间集市等黄浦区域品牌特色;
● 临时零星设摊,既考虑对市绿化市容局《指导意见》中关于“规范个人设摊”内容;又考虑服务基本民生,比如,以轻食餐饮和文化体验为主的设摊特色点、完善建设社区服务功能的小型修理摊和根据市民需求设立的固定早点摊等。
详见:黄浦临时设摊新规将试行!哪些区域可设摊?如何申请?为你解读→
全国篇
申请法律援助不再需要
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
0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司法部公布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围绕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内容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但如果申请人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等。
“随申办市民云”APP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服务
老年人、残疾人爬楼难
等问题有望解决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更多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瘦身”
0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从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方面,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和进口。
“随申办市民云”APP【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服务
内含企业、产品、品名、条码、追溯码五大查询通道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直达服务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于| 中国政府网、上海发布。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原标题:《今起实施!这2个重要提醒记得看!》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