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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达恩顿:书籍如何威胁旧制度的正统?
写给中文读者:书籍突破文化差异的力量
《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的中文版即将问世,让我感到非常高兴和荣幸。这本书的英文版已经面世25年,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中美两国人民彼此之间有了极大的相互理解,书籍的翻译在其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我的书也能促进这种相互理解,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
这听起来像是一种礼貌的陈词滥调。为了避免这个误会,我应该补充说,我非常关心书籍突破文化差异的力量。事实上,《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即是试图理解这种力量的尝试。它挑战了启蒙运动的作品直接导致法国大革命的假设,也挑战了书籍的历史直接影响这一事件的假设。与线性因果关系分析不同的是,它试图揭示大革命源起的文化模式,并遵循文化传播的过程。也就是说,这本书要展示的是,书籍如何真正渗透到社会中,以及它们如何威胁到旧制度的正统。
随着我在档案馆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尤其是在18世纪唯一一家档案保存得几乎完好无损的出版商“纳沙泰尔出版社”(STN)的档案馆, 我发现,书籍遇到读者和读者获取书籍的方式变得越来越复杂。当我开始阅读出版商和书商的书信时,一个令我惊讶的短语是“哲学书”。起初,我认为它指的是哲学家的作品。但当我检查书商订单上出现的书籍时,我发现像《修道院中的维纳斯》和《路易十五的私生活》这样的书名, 与伏尔泰的《哲学通信》和德 · 霍尔巴赫的《自然体系》并列。
“哲学书”被证明是法国政府高度禁止的专业术语。它们是市场上在售书籍中最危险的元素,因此在售卖中,它们受到图书专业人员的特殊对待。它们被藏在货物底部的稻草中,或被夹在包括《圣经》在内的合法书籍中。当我系统地研究这些图书是怎么交易的,一部已被遗忘的文学通史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就是这项研究的结果。我希望它不仅能吸引学界人士,也能吸引一般读者,那些对文学的性质以及对其他时代和地区的历史有兴趣的中国大众读者。我相信,这类文化史可以带我们走出眼前的小世界,进入外部的大世界。在那里,人们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和理解熟悉的物品,如书籍。
承蒙东道主的热情好客,最近一次中国之旅,让我在过去看来一直无法触及的伟大文化中,开始提升对自己生命的理解。我希望这本书的中文版将加强来自世界各地的思想交流。书籍从不受国界、民族、政治或文化的限制。书籍史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在中国和美国都蓬勃发展,在任何时候它可以都为保持开放和交流提供机会。我希望,当我的中国读者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会总体上将之理解为促进开放的一次努力。
罗伯特·达恩顿(Robert Darnton),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哲学学会院士,哈佛大学卡尔·福兹海默讲座教授、图书馆名誉馆长。
18世纪的法国人读些什么书?
历史上重大的问题往往不易把握。哪些原因会引发革命?价值体系为什么会变化?公众舆论如何对历史事件产生影响?本书试图从次第相续的质询入手阐明这些问题,一个可能得到解答的问题是:18世纪的法国人读些什么书?
在本书的分析过程中会清晰展示出一个小问题如何能够揭示重大。在此,我仅仅提出问题并指出该问题也有历史。83年前,丹尼尔·莫内首次提出了这一问题,他以此为起点探讨法国大革命的思想根源。莫内认为18世纪法国人所阅读的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18世纪法国文学。在我们的印象中,每一个世纪的文学主要以经典作品为核心构成。我们的经典概念来自我们的教授们,教授们又是从自己的教授那里获得的,而这些人的概念又来自他们的教授,如此一直追溯到19世纪初某一点便断了线索。文学史是一种组合结构,经许多代人拼合起来,一些地方缩短了而另一些地方加长了,某些地方磨损了而有些地方重叠了,时代错误俯拾即是。它与过去的实际文学经验毫无联系。
莫内通过发现法国人在旧制度时期的阅读内容,确认当时的文学经验。莫内从清点图书做起,其中大量图书(总计20000册)由18世纪私人藏书拍卖目录收集汇总。他积累了成山的索引卡,然后从中确认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册数有多少。答案是1册。20000册书中仅有1册。好像1789年以前,鲜有人读过这部18世纪最伟大的政论、法国大革命的圣经。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纽带好像消失了。法国人似乎从未关注有关民权及民众意志的争论,而是乐于欣赏李科伯尼夫人的言情小说和泰米索尔·德· 圣亚塞特的探险故事。法国大革命不是“卢梭的错”,可能也不是“伏尔泰的错”。
这是1910年的说法。我们现在了解莫内有几处失误:他的调查止于1780年,那时卢梭著作的首批多种版本,包括《社会契约论》刚刚问世。莫内忽视了《社会契约论》通俗本,尤其是卢梭《爱弥儿》第五卷内的通俗本,在法国大革命前就是毋庸置疑的畅销书。况且,莫内的资料有瑕疵。公开拍卖的藏书,尽管重要,却不代表普遍的藏书种类,更不要提阅读范围了。况且,为拍卖而印制的目录还需通过审查。因此,莫内希望在其中发现的意识形态元素在他找到的资料中荡然无存。
无论答案是否站得住脚,莫内提出的问题还是成立的。他的问题启发了后来的一系列研究,这些研究进行了四分之三世纪之久,尝试确认法国人在旧制度统治时期都阅读哪些文学作品。每一尝试都有自身的长处和缺点,不过,整体而言,这些研究尝试要么相互抵消,要么矛盾重重,一直无法鉴别出一种普遍模式。莫内的问题将继续笼罩文学史,一如既往地耐人寻味。
追踪非法图书与地下交易
这个问题容易成为一道难题,因为它不像看上去那样简单。为了易于把握起见,我重点探讨莫内调查所忽视的部分:非法文学作品。我知道这样做会排除掉相当数量的作品,我的确无法遍览18世纪全部的法国文学作品,不过,我认为自己有能力调查违禁文学作品领域,这是一个广阔的领域。事实上,该领域几乎囊括了全部启蒙运动以及莫内后来认定为法国大革命思想根源的作品。对法国读者而言,非法文学作品几乎等同于现代文学作品。当时负责查禁此类作品的官员拉穆瓦尼翁· 德·马尔泽尔布认为,要禁止根本不可能。他本人曾拒绝承担这项责任。他写道:“只读政府正式批准出版的书籍,会比同时代人落后几乎一个世纪。”
马尔泽尔布不仅没有试图没收不合法出版物,而且还在其权力范围内允许漏洞出现,表现出灵活性,为一些非法但无害作品的传播提供方便,使其免受政府法律制裁。这种做法始于17世纪,当时政府全力控制出版物,使其服从于体现路易十四专制的各种制度:报刊审查(隶属于出版局或图书贸易管理部门的皇家审查员)、警察(巴黎警察总监辖下专门的图书检查官)以及垄断性行会(外省公会,尤其是巴黎书商与印刷商公会,他们拥有多种书籍出版特权,并且通过检查国内图书装运强化这些特权)。一本书为了合法出版,不得不经过这一制度的道道关卡并且加盖上皇家特许大印章。特许权如同现代出版权,赋予持有者专有的印刷出版权利。但是,它也用作皇家批准印鉴。特许权保证文本的质量及正统性。图书审查合格证也起同样的作用,它通常与特许权一起出现在书的封面或者封尾。书为了完全合法必须符合政府制定的详细标准。
不合标准的出版物通常在国外出版,然后偷运回法国。法国边境地区涌现出数十家出版社,有数百代理商操作一个地下组织为读者供给图书。但是,这个庞大的行业从法国赚取了大量金钱,同时又把大量非正统思想散布到法国各地。法国政府发现无力消除这个自己帮助建立的竞争局面,于是就规定类别,允许交易没有皇家特许权但不诋毁教会、政府及传统道德的书籍。1750年以前,图书检查官们一直在大范围内辨别合法性的细微等级差别,范围从“特许”到“默许”“警方许可”“简单容许”等。合法出版以几难辨析的程度渐变到非法出版。但与此同时,有一类色情文学作品方兴未艾,削弱了旧制度所有的正统价值。因此,政府当局以重启镇压回应,专门对付各类图书中最极端的一类,这类书包括合法程度最低、完全非法、极端违规、超越法律类的书籍。这些书正是我计划研究的。
说来容易做来难。在20世纪人们的眼里,18世纪文学作品里无可救药的非法成分并不明显。一些书名页以粗俗的语言或者挑衅性的假地址招摇其非法性质,例如“彩虹女神的屁股”“费城出版”“以自由的名义出版”或者“出版于距巴士底狱一百码处”。但是,许多书名页看上去平淡,或者并不比政府容忍的那些准合法作品显得更非法。人们如何能够识别出警察所认定的真正的“坏书”呢?警察握有书单,国王的顾问班子颁布具体定罪理由,主教们在布道坛嘶声谴责,官方打手们在巴黎地方法院雄伟的台阶下举行盛大仪式撕毁、焚烧违禁书。但是,这些行为没有一项形成详细档案资料,足以使人们能够研究全部违禁文学作品。
追踪所有“坏书”的唯一办法是通过地下图书交易渠道进行跟踪,而了解这些渠道的唯一资料是利用过这些渠道的专业人士的文件。但是,幸存下来的文件只有一个来源:纳沙泰尔出版社,这是讲法语的瑞士纳沙泰尔公国内的一个重要的出版批发商,专门面向法国市场。这些档案有足够的资料——50000件信函和若干架账簿——让人再现法国地下图书交易。不过,这些资料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必须通过调查巴黎所存的大量的有关图书交易管理方面的档案资料对其进行补充。本人研究了所有这些资料,想在这里汇报一下成果。
当然,这个题目太大,一部著作的篇幅不足以讲清。本书(及其姐妹篇《秘密文学作品大全》)是一部将要成形的三部曲之二,之一讲述狄德罗《百科全书》出版史,之三将是普遍性出版与图书销售研究。本书关注书籍本身——它们的识别、它们的传播及其文本内容。
为书籍史“辩护”
尽管我醉心于这项研究,坚持不懈探索了25年之久,但是我知道,对我的一些读者来说,这项研究好像是纯粹研究古董。有人会问:为什么要费心鉴定两百年来鲜有人问津的文学作品?我们这个时代的畅销书尚且不足道,为什么还要钻18世纪的畅销书文本呢?这种研究的关窍是什么?
我的答案是:第一,书籍史作为“人文科学”的新门类能够进一步拓展对文学作品和文化史的理解。通过发现全社会的读者接触的是什么书以及读者(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如何理解这些书,人们可以把文学作品作为公众文化体系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这种看法必然要扬弃对名作家的大作品的先入为主的偏见。但是,这不意味着文学必须融入社会学。正相反,许多被遗忘的畅销书在今天仍然是优秀读物。通过详细分析这样的一些作品,我希望阐明文本研究把书籍史作为一个学科进行研究的核心。况且,我还期望复原编制出大革命前法国的畅销书书目,包括畅销书地理分布和每一本的相对需求量,以便为深入研究提供基本指南。
由于绝大部分此类文献从没有研究过,大量的工作有待完成。为了使讲英语的读者了解一些这类作品,我附加了最重要作品中三部的节选翻译的简短汇编。通过阅读体会这些翻译节选,读者能够形成对非法文学世界的个人印象。非法文学作品也许令人惊奇、让人惊恐、下流猥亵, 或滑稽好笑,但是,这个领域肯定会不同于因伟人名作型文学史而人尽皆知的那个世界。
第二,我希望说明书籍史如何通向信息传播史的广阔天地。文学本身可以被理解成传播系统,从作者、出版商经过印刷工和书商延伸到读者。它也是一种综合文化,其中各种媒介——印刷、书面、口头、视觉——纵横交错、相互关联。18世纪的法国不存在图书与广播电视之间的竞争,但是,图书流通在一个流言、谣言、笑话、歌谣、漫画涂鸦、招贴画、讽刺诗歌、传单、书信、报纸横流的社会。这些媒介许多在图书上留下印迹,同时又受到图书的影响。这个传播与扩大过程使各种言语和形象泛滥法国。但是,这个过程怎样运作,它又如何威胁到旧制度的稳定呢?
这些问题涉及我想要研究的第三个领域:意识形态的表述与公众舆论的形成。这是推测的范围,因为对什么是公众(如果我们事实上指单一公众),公众在18世纪怎样建立舆论,我们仅有模糊的认识。但是, 违禁书中含有大量它们称为“公众舆论”的信息,因此我不禁要推测一番。
这些推测引出了第四个研究领域:政治史与法国大革命的起源。这个范围更常见更具体。在这里,我仅简略概括我希望以进一步研究充实的论点。但是,我相信该论点在违禁书讨论中应占一席之地,因为违禁书传达出某种政治信号和普遍政治观点。当然,这类书与凡尔赛权力交易的实际做法不尽一致。恰恰相反,这类书和政治现实鲜有瓜葛,它们代表了我称之为“民间传说”的东西。但是,正是由于这样,违禁书才影响了现实本身和帮助决定了事情的发展。
不过,我现在有可能许诺过多而不能兑现,所以我最好还是返回起点:莫内所提出的1789年以前法国人阅读什么的问题。这是首要的问题,是历史最令人兴奋的问题之一,因为追踪这个问题可以把人领入新奇领域。本书探索这个领域,目的是在揭示新问题的同时跟踪老问题, 并在不再需要被认可但必须证明自己价值的领域(文字出版作为历史动力的研究方面)提出若干普遍性启示。
罗伯特·达恩顿著,郑国强译,洪庆明校,《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上海教育出版社,2023年7月
(本文综合整理自罗伯特·达恩顿为其代表作《法国大革命前的畅销禁书》最新中译本撰写的序言以及原版绪言。澎湃新闻经出版社授权刊发,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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