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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诉网暴者案二审宣判:林某获刑二年三个月
据南平中院,8月31日,该院对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判决,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被判二年三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高亮 编辑:唐燕丽 素材来源:南平中院公众号 @江歌妈妈
责任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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