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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发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简介(2023年8月)

2023-08-31 09: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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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发会讯】

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全国性一级学会,长期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1985年,由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吕正操、钱昌照、包尔汉等同志创办,第四届理事长为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原党组书记胡德平同志。现任理事长为谢伯阳同志。

绿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同志指出,野生物种及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内容。绿会始终秉承“走出去”战略,迈出国门,活跃于国际舞台,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围绕生态文明、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人类健康等重大议题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以“地球生命共同体”理念指导推动生态保护领域国际合作,构建广泛国际生态朋友圈。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社会组织走出去”号召,中国绿发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传递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好故事、好声音,现已成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全球基因组生物多样性联盟(GGBN)、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成员;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联合国《生物性多样公约》(CBD)、联合国《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国际湿地公约(Ramsar Convention)、以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际海底管理局(ISA)观察员;国际化学品三公约(《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观察员;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GBIF)官方数据发布机构,并积极参加关于制定包括海洋环境在内的塑料污染问题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关于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等相关国际谈判议程。

绿会在公约缔约方大会、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海洋大会等国际重大场合积极发声,贡献中国方案与智慧,例如连续三年参加联合国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谈判;在联合国环境方面的最高决策机制——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参与大会宣言的起草,在初稿文本中成功地加入了“生态文明”,并获得了一些国际机构和参会代表的支持;建议世界环境公约等正在雏形中的国际文书增加诸如生态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描述;向 IUCN、CBD、Ramsar 等国际机构提案、并参与制定了CMS 公约旗下的区域性文书“亚洲大鸨行动计划”;积极参与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等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联合国召开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 CBD 缔约方大会等。

推动国际生态保护行动与人才培养

迄今为止,绿会已加入约40个国际组织,有25名专家任职高级别职位。绿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还担任罗马俱乐部执委、世界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世界绿色设计组织副主席、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海洋连通性工作组执委,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特别工作组成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绿色犯罪学专家组成员。作为“世界环境公约”专家组成员,周晋峰推动联合国和世界各国走向一个环境国际公约的努力。如获通过,这份全球性环境公约将成为继 1966 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后,第三份综合性的世界公约,为第三种基本权“环境权”奠定基础。此外,绿会还向多家公约组织与国际机构成功推荐了青年人才,呼吁我国在早期派专家加入“遗传资源数字序列”国际专家组,在这个未来极为重要的新兴领域上,提前占据国际发言权、话语权,并争取更多权益。

绿会目前已加入了16个国际大科学计划,过去三年中组织了近百场国际科技会议,并且参加了超过500场国际科技会议与活动。绿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地球宪章(Earth Charter International)、国际暗夜协会(IDA)、非洲野生动物基金会(AWF)等联合国机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建立广泛联系。

在广泛建立国际合作网络基础上,绿会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科研学术机构、各大洲原住民与青年组织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等形式,积极推动当地生态保护行动,支持保育科学研究。如绿会与回归原野(ReWild)合作,建立绿会-回归原野保护基金(CBCGDF-Re:wild-Conservation Fund),通过奖励对马达加斯加当地环境保护和人文发展做出贡献的非政府组织、当地社区及学府等,将资金提供给对于马达加斯加狐猴保护做出优秀贡献的保护区,缓解当地生态破坏趋势;绿会还携手马拉野保基金会(肯尼亚)和守望自然野保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共同成立首个海外保护地:奥肯耶狮子社区保护地,合理推动奥肯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2年,绿会应葡萄牙波尔图大学地质研究所邀请,联署并成为全球运动《恢复我们的共同家园:斯德哥尔摩+50宣言》的官方合作伙伴;2021年和2023年,绿会两次对尼泊尔自然保护社会组织给予无偿援助,获得国际赞誉;2023年3月绿会发起肉锥清网行动,与南非国家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开展合作,协力打击肉锥盗采与贩卖网络等。

国际项目与工作案例(部分)

积极探索国际前沿科学伦理议题。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科技创新,伦理先行。加强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促进科技活动与科技伦理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实现负责任的创新。为有效应对全球科技创新对于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冲击,绿会成立了生物与科学伦理委员会,联合绿会国际顾问、专家共同关注基因编辑事件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安全等科学领域的伦理问题,并开展相关工作研究,至今共推出62期《科技创新中伦理问题前瞻研究》,系列案例针对国际科技伦理重大议题、前沿问题、新兴和典型议题的案例研究和前沿资讯,旨在助力中国科学界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建设世界一流学会,助力科技界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不断推动科技向善、造福人类,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联合多家保护组织共同发起IUCN提案并获得通过,成为全球决议。2020年-2021年,由绿会联合北京市西城区常青藤可持续发展研究所、自然之友、珍·古道尔(北京)环境文化交流中心、荒野保护基金会共同发起《传统医药应符合生态文明思想》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提案,并通过IUCN初审。《提案》旨在倡导加强对传统医药可持续利用,呼吁促进制定传统医药可持续标准,鼓励各国停止珍稀物种入药,推动传统医药实现可持续发展,助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各国可持续发展。经过线上讨论后,在更名为《传统医药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后,获得IUCN一千五百余家会员多数票通过,成为广泛影响国际生态保护进程的全球决议。

联合国“构建黄渤海斑海豹海洋保护地网络”项目。2019 年 10 月至 12 月,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计划、联合国项目事务署、黄海大海洋生态系二期项目办等有关单位和机构的支持指导下,我会联合近二十个保护地,在全国 6 个城市县举办 15 场斑海豹宣传科普教育活动,2900 余人参加培训,其中幼儿 40 余人、中小学生 2600 余人、大学生及志愿者 260 余人,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国,形成了网络化的覆盖效益。编撰科普书籍《碎冰上的斑海豹》,斑海豹公益短视频剪辑、播放,斑海豹等海洋知识科普培训,斑海豹宣传物品制作、推广,斑海豹新媒体运营矩阵等 5 项重点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斑海豹保护,加强了学校的斑海豹科普教育,丰富了渔民、志愿者、学生等公众的斑海豹常识知识,提升了公众对野生海洋动物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认知水平。在全国受邀出席2019 年 11 月底于韩国济州岛举行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第二期项目最新跨界诊断分析报告磋商会及临时委员会理事会第 4 次会议 (ICC-4),并在生物多样性因果链分析部分提出应当加强黄海区域内包括斑海豹在内的迁徙野生物种的保护并鼓励人民参与保护的建议。

全球狂犬病控制联盟(GARC)合作项目。2020 年初,我会与全球狂犬病控制联盟(GARC)签署谅解备忘录,负责 GARC 权威狂犬病防治教材、REC 线上狂犬病教育人员资格证书培训课程资料本地化编译校审工作,并陆续在国内外社交媒体进行宣传,提升公众狂犬病防护意识。项目成果:完成全球狂犬病控制联盟中文线上培训课程编译和推广工作。该课程也是国内首个面向广大医务工作者、兽医、宠物医院工作人员、动物救助站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普通民众等的免费且权威的狂犬病救生知识培训。

中国绿发会保护地体系获国际认可。2018 年初,绿会位于中国西藏阿里、那曲的两个暗夜保护地通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暗夜顾问委员会审核,被正式列入“世界暗夜保护地名录”,成为我国首批得到国际组织认可的暗夜星空保护地。新华社、人民网、科技网等多家媒体公开报道。

美国环保协会(EDF)合作开展污染环境罪调研项目。2016年7月~10月,与美国环保协会联合开展“运用司法手段遏制污染环境犯罪调研报告·2015”项目。调研组分别赴浙江、新疆、山东、福建、重庆、贵州等地进行调研,与公安、检察、环保等部门了解各地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及预防开展情况,梳理分析全国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信息,调研结果形成《2015 年中国“污染环境罪”案件调研报告》,并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报告》的重点篇章“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结合调研实践提出了诸如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释、提升执法能力和加大执法力度、鼓励社会组织根据已经判决的污染环境罪案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立法司法执法层面七项建议。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六部门。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环境公益诉讼培训项目。2016 年 8 月,与国际公益环保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联合合作组织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研修班,主要针对中国各层级环境法庭的法官、检察官以及环境律师,邀请国内环境法、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权威专家、法官、检察官以及实践经验丰富的环境律师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和案例研讨,为其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促进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司法队伍实务水平的提高。累计培训学员七十余人,学员范围涵盖律师、检查机关、志愿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

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项目。2015年至2017年,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订为期3年的关于“促进中国公众环境权益”合作研究协议,合作推进中国环境保护,包括提升环保意识、探讨设立生态环境修复基金等。

文/Richard 审/YJ 编/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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