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日料店“防辐射”套餐冲上热搜!律师解析
日本排放核污染水
让日料店受到不小冲击
有些店已暂停营业
有些店家称可能会转型
有些店家力证食材非日本本地产
而有的店家
则推出了“防辐射”套餐自救?
日料店上架“防辐射”套餐
近日,有网友发现
一日料店在团购平台上架“防辐射”套餐
套餐内含番茄、豆腐、毛豆等菜品
店家还给每一道菜做了“设定”
如“减少皮肤损伤”“加快代谢”
“提供免疫”“促进细胞生长”等
该日料店店员介绍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后,店里跟日本有关的东西都不用了,食材原料都是用本地的。关于这些食物防辐射的效果,该店员回应称,也没有特别科学的依据,是料理长查资料、翻食谱、咨询营养师花了心思选出来的,希望在这种“特殊时期”,大家多吃一点对自己身体有益的食物。
该日料店的做法被网友发到网上后
成为上海同城榜热搜第一
对于该店的做法
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
有人直指店家“吃相难看”
引发舆论关注后
8月26日上午
该店已经下架了“防辐射”套餐
律师解读:这种做法涉嫌虚假宣传
律师表示,日料店对食品的功能进行夸大、引人误解的防辐射宣传,诱导消费者消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另外,如果餐厅宣传菜品具有防辐射等功能的说法是虚假的,目前没有科学依据或证据支持,那么这种宣传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如果被证明是虚假宣传,相关责任主体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和支付罚款等。
虚假广告的认定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警惕部分商家的误导性宣传
理性消费!
原标题:《日料店“防辐射”套餐冲上热搜!律师解析》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