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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违法违规举债多人被问责:市长被诫勉谈话
9月1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湖南邵阳等地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问责情况。今年4月,邵阳曾被审计署点名存72.33亿元政府隐性债务而受到关注。
财政部网站文章介绍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巡视有关要求,根据有关方面反映的线索,前期财政部部署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湖南省邵阳市、湘阴县和长沙县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进行了核查确认,湖南省及时进行了处理。
常务副市长被党内严重警告
邵阳方面,一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某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蒋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四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某(时任邵阳市副市长、财政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此外,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城投)党委书记、董事长龚某给予记大过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邵阳城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某给予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的邵阳城投副总经理廖某给予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邵阳城投融资部部长罗某给予记大过处分。
今年4月18日,审计署通过官网公布了《2018年第2号公告: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其中披露,2017年8月至11月,邵阳市融资平台公司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城投”)通过利用政府道路管网等公益性资产开展融资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等方式,从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举债72.33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月25日,即被审计署点名8天后,湖南邵阳市委机关报《邵阳日报》介绍称,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市本级停缓调撤项目投资193.6亿元,减少可能的新增债务220亿元以上;核减存量或有债务66亿元;整改到位违规举债11.12亿元。
县委书记组织调整
根据财政部网站9月13日的消息,岳阳市湘阴县方面,一是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湘阴县委书记汪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组织调整。二是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湘阴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三是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湘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四是对湘阴县常务副县长林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此外,另有岳阳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许某(时任湘阴县副县长)等十余人被处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发现,湘阴县委书记汪某即汪灿。今年7月25日,岳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赟宣读了省委干部任免决定:余良勇同志任中共湘阴县委书记,免去汪灿同志中共湘阴县委书记职务。
汪灿还因湖南下塞湖矮围问题被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2日消息指出,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截至6月20日已将矮围全部清除。同时,责成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下塞湖矮围问题进行彻查。近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调查情况汇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问责的决定。其中,给予汪灿(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湘阴县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财政部网站还通报了长沙县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问责情况:一是对时任长沙县空港城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常某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对时任长沙县财政局局长刘某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对时任长沙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邓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四是对时任长沙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五是对时任长沙县空港城管理委员会财务融资部部长李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文章最后称,下一步,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核实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各有关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发展观,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坚定推进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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