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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转发了一条微信,结果被警方拘留5日!

2018-09-14 11: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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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兰溪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网上巡查,发现有人在微信群内转发这条信息(信息如下)。

������紧急通知

大家一定要互相转告。

昨天晚上十点左右有一批人在兰溪高速收费站下的车,一批去了清胜塘,一批去大部张,还有一批在大路口。身穿和尚服,拿着香皂,到处推销,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 一定先告诉你的老人和孩子,这个一定要转,今天早上大部张的郑春明先生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的时间,就让人家拿走了。这个是千真万确的。谁的群多,赶快转发!免得上当!

那么这条信息是真?是假呢?

发现该信息后,兰溪警方立即对兰江街道大阜张村和清胜塘村进行核查。

“在村里走访后,村民表示未在村内看到过和尚,也没有听到有村民中招的事情。”兰溪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介绍,经过人员核查,大阜张村中也并无叫郑春明的人。

随即,辖区派出所将情况反馈至兰溪市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二大队,警方认定该信息系谣言。经查,最初发布谣言的为吴某(男,24岁,贵州人),现在开发区某企业内上班。

9月13日13时30分许,民警在吴某上班的企业内将其抓获。

吴某其他群内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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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编辑发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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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吴某交代,9月9日8时许,其在老乡群中发现有人转发了一条类似信息,觉得很有趣,就把信息中的地点改成了兰溪的大阜张村和清胜塘村,然后转发到了另一个群中,没想到一时贪玩的举动就惹祸上身了。

目前,吴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兰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市民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转发信息时,一定要先核实真伪,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对于利用互联网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兰溪警方

编辑黄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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