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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两男子破坏军婚,双双获刑!
近年来,我国加快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进程。国防法、武装警察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相继出台,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法治规范。我国刑法将严重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2起破坏军婚犯罪。
钱某破坏军婚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钱某,男,务工人员。
2013年,被告人钱某在已婚状态下与陈某发展为恋人关系,后两人因钱某无法离婚而分手。2014年9月,陈某与现役军人张某登记结婚。2015年至2018年,钱某明知陈某丈夫张某系现役军人,仍在陈某租房处及钱某办公室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致陈某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12月生育二子。其间,钱某与陈某家人联系密切,代为处理家庭事务。陈某亦参与钱某婚庆车队经营,并以个人名义帮助钱某贷款购车。2022年3月,现役军人张某怀疑二子非其亲生,遂报案,并于同年6月2日与陈某离婚。经鉴定,钱某、陈某是陈某所生育二子的生物学父、母亲。
2022年8月8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钱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18日,法院以钱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钱某未上诉。
韩某破坏军婚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韩某,男,个体人员。
被害人赵某于2005年入伍,2022年4月退役。2015年1月,被害人赵某与施某结婚。2020年8月,被告人韩某在已婚状态下与施某交往,二人多次在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2021年5月,被害人赵某得知上述情况,约见被告人韩某并发生肢体冲突。后赵某所属部队指派人员两次告知韩某破坏军婚后果,但韩某未听劝阻。同年9月23日施某离家出走。次日,韩某与施某在某市租房同居,二人商定拖延至赵某退役再提离婚,进而逃避法律责任。2022年4月至7月,在赵某转业待安置期间,韩某与妻子离婚,并与施某继续保持同居关系,致使施某在2022年11月堕胎一次。
2023年4月7日,检察机关以破坏军婚罪对韩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7日,法院以韩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韩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7月3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央视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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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惩!两男子破坏军婚,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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