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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印钞造币集团原董事陈义清被查,该公司此前已有多人落马
8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通报称: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陈义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陕西省咸阳市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出资,集人民币设计、研发、印制并服务于现金全生命周期管理,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货币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的大型国有企业。该企业先后设计、印制了五套人民币以及题材丰富、技术先进、印制精美、意义重大的纪念钞(纪念币),并为多个国家和地区设计、印制货币。
2021年12月20日,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市场监管相关部门核准,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现名称已变更为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该声明称,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权利义务由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陈义清此番通报被查前,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已有多名高层落马。
2021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监委消息通报称: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贺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委监察调查。
出生于1958年8月的贺林是山西平陆人,于2003年10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
后续开除党籍通报披露,经查,贺林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改革后仍安排工作人员长期为其驾驶私家车;在人员录用、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多占公有住房,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持有关联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伪造姓名并通过他人为其配偶办理虚假身份证件。
通报指出,贺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底线,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特别是在2018年4月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1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监委消息通报称: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耀明出生于1964年1月,是湖南衡阳人,于2001年8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双开”通报指出,经查,陈耀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多占公有住房;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权便利在公司经营、承接印制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业务、安排亲属工作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陈耀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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