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小细节大讲究,解锁法院制服正确穿搭

2023-08-14 18: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法院着装无小事

是否规范、是否得体

事关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

直接影响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信任

注意!注意!

秋冬季制服,夏季制服,法官袍

怎样穿着才规范?

大小法徽应该如何佩戴

小小细节大大讲究

请跟随中院君,一起解锁吧!

一、审判服

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

(一)夏 服着夏服时,灰色短袖衬衣配夏裤,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二)春 秋 服、冬 服着春秋服(两粒扣)、冬服(三粒扣),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三)法 袍法袍内着制服。

法官在下列场合应当穿着法官袍:

● 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

● 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

法官在下列场合可以穿着法官袍:

● 出席重大外事活动;

● 出席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

领带紫红色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一般用于重大会议、集体活动等场合。

蓝色审判专用制式领带一般用于审判、执行等公务场合(着法官袍开庭除外)。

法徽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法徽佩戴场合:

(一)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二)开庭审判必须佩戴法徽,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亦应佩戴法徽。

(三)开庭审判必须佩戴大法徽。

(四)除法官袍外,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均应佩戴小法徽。

法徽佩戴方法

01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02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03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门襟与袖笼之间中央处,高度为第一纽扣与第二纽扣之间二分之一处。

04

法袍在制作时法徽已绣好,不再单独佩戴。

(图片来源于网络)皮鞋注意事项:穿制服,应当配穿制式皮鞋或其他深色正装鞋,穿皮鞋不得趿鞋、穿长裤不得卷裤脚。二、司法警察制服(一)司法警察常服着常服时,佩戴硬质肩章、警号、胸徽;内着内穿式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二)司法警察执勤服着春秋、冬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内着制式圆领毛衣;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栽绒帽或者警便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栽绒帽或者警便帽。司法警察短袖制服蓝色着夏执勤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男性司法警察穿警察单裤,女性司法警察穿警察单裤或裙子;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大檐凉帽或警便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 女凉帽或警便帽。(三)外穿式制式衬衣外着外穿式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统一不系领带;衬衣下摆系于裤腰内,系制式腰带;男性司法警察戴大檐帽,女性司法警察戴翻檐帽。

除此之外

法院制服绝对不能这么穿!

三个禁止要牢记!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个不可以

每人每天要记得自检自查!

01

“制服真的太帅了,我可以穿着去跟朋友聚会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可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

02

法院制服太有范儿了,我可以搭配一个美美的妆容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女同志可以化淡妆。但是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03

穿着制服能不能搭配一个其他颜色的美瞳,或者颜色亮丽的发型?

(图片来源于网络)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着审判制服时也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留怪异发型。男性人员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上耳沿,后面不过衣领)、蓄胡须,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头;女性人员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

04

天气有点热,我可以搭配其他服装吗?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可以!审判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任务时,制服的季节款式要保持一致。

法院制服正确穿搭

你学会了吗

原标题:《小细节大讲究,解锁法院制服正确穿搭》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