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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双语法官朱建军:我与我的民族一同成长!
“朱法官,汉人的官府、彝人的德古,你们法院若要这样处理,我只有死给你,死给他家了!”
这是彝族女孩阿依在和丈夫木噶到法院诉讼离婚开庭时说的话,大家听得出来阿依的情绪十分悲愤,几乎是歇斯底里,当时两边的亲属更是谩骂不断......
的确,过去只要涉及藏彝群众的婚姻家事纠纷,总免不了有这种剑拔弩张、争锋相对的场面,让人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中焦头烂额,还要时刻提防双方因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石棉地处甘孜、凉山交界,是典型的汉藏彝杂居地。藏彝民族千百年来的文化认同,形成了其特有的解纷方式和民族习惯。
比如,彝族有男女离婚女方不抚养子女的习俗,有按照男女过错“男休女、赔八百”的习俗,有限定出轨方择偶范围的习俗,甚至还有对因气愤、羞愧后的“死给”赔偿的习俗。
在法律普及尚未深入人心之时,藏彝群众不仅耻讼羞诉,而且抵触法院,当民族习惯与法律不一致,甚至冲突时,因难以接受判决而“案结事不了”,也令婚姻家事“消弭矛盾、以和为贵”的审判目的变得举步维艰。
开庭时,我直截了当向阿依释明法律规定,也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阿依和木噶是一对彝族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原因很简单:重男轻女。阿依在生育一女后身体受损,不能再生育,在传宗接代的思想下,木噶几次状告阿依离婚。
阿依十分排斥法院,认为若要离婚木噶理当按照民族习惯赔偿彩礼的一倍,30万元,并要求抚养女儿,但木噶坚决反对。而激起阿依及亲属愤怒的,仅仅是他们的理当与法律不符。
这是我初任法官时审理的第一起婚姻家事案件。若按法律规定,木噶多次诉讼,双方无和好可能,应判决离婚,女儿由阿依抚养更切实际,而阿依主张的赔偿没有事实依据。但如此,仅仅是我走完程序,结案了事,纠纷依旧存在。当听到阿依的“死给”时,我的内心变得更加沉重。
如何消除阿依对法院的抵触呢?
如何让解纷靠法的思想
消融双方根深蒂固的旧观念呢?
这起案件前后经历了2个多月,期间双方多次来院争吵 ,家支械斗一触即发,而我对如何化解矛盾茫然不知所措……
一天,我踱步在安顺场,一位抽着旱烟的彝族老爷爷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突然想起一个熟悉的名字——德古。德古即彝人社会中专司解纷,“知识渊博、品德高尚”的智者。
我的爷爷也是一位德古。小时候爷爷总是边抽着旱烟边对我讲着彝海结盟和红军强渡大渡河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德古总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回忆起爷爷的谆谆教诲,我突然明白,要解决这起离婚纠纷,答案就在身边。
我何不团结德古,利用其善于教化的优势“法俗”相融,打通民俗习惯与法律的壁垒呢?我走出法庭,在德古的协助下,走村入寨,用真诚打动双方,最终成功调解了纠纷。
一晃10年过去,这10年间石棉法院先后成立了德古调解室和路吉达刻调解室,通过以案说法、巡回审理等各种努力,矛盾找法院、解决纠纷靠法律,已渐渐成为藏彝群众的普遍认识。
这起案件也给了我漫长的民事审判生涯许多的启示,民事纠纷虽是家长里短,却与人息息相关,看似简单,却耐人寻味。而且需用心、用情,特别是在多民族杂居地更是需要学会尊重习俗,巧用良善习惯,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渐进式”将法律浸入藏彝群众的心里,也才能让藏彝走廊开出民族团结的法治之花。
我是彝族法官朱建军
我要与我的民族一起成长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
每一个民族都不应该被落下!
石棉法院民庭庭长 朱建军
原标题:《法官手记|双语法官朱建军:我与我的民族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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