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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时虚构剧情“卖惨”带货,主播被判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3-08-09 17: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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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继母虐待,身患重病,主播前去解救,帮忙低价出售继母的玉器,筹集女孩治疗费……”网友万某刷到这条直播后下单买玉,后来却发现系杜撰,将主播诉至法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9日从南京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这起因直播“卖惨”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短视频主播公开道歉并支付三倍赔偿。

2021年7月,某平台主播焦某在直播时称,他偶然得知女孩“玲玲”被继母“大美”限制自由,前去解救。直播中,焦某在荒山上找到“玲玲”生母,她画了3幅画交给焦某,焦某根据画的提示找到一栋房子,发现“玲玲”和“大美”住在里面。直播画面中,房子里堆着大量玉石,焦某要求“大美”出钱给“玲玲”看病,“大美”表示钱都押在玉石上了,同意由焦某代为出售玉石,货款支付“玲玲”的医疗费。

万某看到直播后心生怜悯,买了手链、戒指等19件商品,共支付5649.9元。几天后,万某看到一段他人转发的视频:焦某直播间内的“玲玲”“大美”等正吃饭庆祝通过“卖惨”卖出玉器,意识到被骗,向平台举报,并将焦某及某短视频平台等诉至南京鼓楼法院,要求焦某发布道歉声明、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法院查明,“玲玲”、“大美”等人物以及情节均为虚构,焦某销售玉器的公益性目的并不存在,但直播期间从未向观众进行提示或阐明,而是故意虚构情节,以虚假的公益性目的掩饰售卖玉器的营利性目的,有欺诈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欺诈营销行为,万某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的诉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另据查明的事实,没有证据表明短视频平台对焦某炮制惨剧、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的营销方式知情放纵。万某等消费者投诉后,平台立即关闭案涉账号的商家功能。在本案审理中,平台也按要求提供了案涉违规直播间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平台不应承担共同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焦某在平台发布向万某的道歉声明;焦某和某文化传媒公司在收到万某退还的货品后共同退还原告货款5649.9元,另支付三倍赔偿款16949.7元。被告焦某、某文化传媒公司上诉,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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