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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案,十人获刑
澎湃新闻记者 钟常宇 通讯员 朱小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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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东阳市检察院供图
浙江东阳市三单乡共享法庭8月8日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案,涉案10人获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日从东阳市检察院获悉,2012年,高某通过小广告购得2把气枪,自制铅弹数千颗,并自行配备气压瓶、消音器、光学瞄准镜等,对气枪进行改造用于狩猎。2017年以来,他通过名为“狂野”的网上交流群,组织方某等9人多次前往浦江、义乌多个镇村,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用气枪非法狩猎,猎物被分赃或共同食用。
2022年6月,高某等7人被抓获,虞某某等3人投案自首。东阳警方查获4支具备致伤能力的气步枪(高某2支、虞某某、黄某新分别1支)、543发不同规格的气枪弹,以及冷冻野鸡、斑鸠、黄麂腿骨及肉块,上述动物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非法持有以气体为动力且具备致伤能力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高某、虞某某等10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谢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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