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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广东珠海市市长一职不到四个月,李泽中涉两罪被公诉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公号消息,日前,广东省珠海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泽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泽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泽中,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泽中在担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显示,1970年生的李泽中是安徽人,2006年1月起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后一路升迁,至2016年4月任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3月起,李泽中调任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从此正式步入仕途。2017年5月,他由代市长被正式任命为市长。据微信公号“中新社广东发布”报道,直至李泽中被调查的消息发布,他任珠海市市长一职还不到四个月。
据南方+客户端消息,记者2017年9月2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李泽中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李泽中简历:
李泽中,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安徽庐江人,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1988年9月-1990年8月,安徽大学管理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0年10月-1994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万达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秘书;
1994年9月-1997年7月,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政治学理论专业学习;
1997年7月-2002年9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处见习人员、主任科员,综合处主任科员;
2002年9月-2004年6月,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4年6月-2004年11月,世界卫生组织知识产权委员会课题“发展中国家医药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公共卫生需求”中国专题小组组长;
2004年11月-2006年1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展研究中心咨询员;
2006年1月-2007年11月,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7年11月-2008年11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
2008年11月-2013年4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3年4月-2016年4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年4月-2017年3月,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年3月-2017年5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7年5月,珠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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