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学好保密法|树立保密观,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2023-08-07 19: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培养良好的保密习惯和保密行为

快来跟小编一起

学习保密法、宣传保密法、遵守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与形势相适应的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调整和加强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保密法》

《保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包括立法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定密责任人,定密期限和权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1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保密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3

国家秘密的密级如何划分?

《保密法》第十条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4

什么是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5

《保密法》规定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是什么?

根据《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6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刑法》规定:

1.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1条规定,向境外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282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干部职工保守国家秘密“十三不”

一、不在无保密措施的场所阅办、存放涉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涉密载体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二、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三、不将非涉密信息标注为涉密信息,不违规遮盖密级标志复印、拍摄涉密文件。

四、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或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五、不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六、不通过微信、微博、QQ、钉钉、电子邮件等社交媒体传递、存储、发布一切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信息。

七、不在手机存储、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八、未经保密审查,不将包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信息通过网站以公开信息、撰写新闻稿件、发表论文等方式公开发表。

九、不在私人交往、通信,以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话中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十、不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将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和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其非涉密用途。

十一、不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物流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十二、非经批准,不在涉外活动中谈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向境外人员提供涉密资料,涉密单位未经批准不接待境外人员参观访问。

十三、不在出国、出境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密级文件、资料或物品。

原标题:《学好保密法|树立保密观,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