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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超载罚单“年票制”,如此怠政怎能不“越治越超”
如果车辆超载或违法改装,车主或货车所属企业只要缴纳2000元罚款,即可一年畅行无阻……
国务院督查组近日在重庆暗访,接到多名大货车司机反映,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存在罚单“年票制”、以罚代管、执法尺度不一等涉嫌违规执法的问题。
“罚一次管一年”,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交通罚单“年票制”。货车超载,给公路交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同时严重损毁公路设施。按照相关法规,对于超载车辆,必须卸载超载重量并处罚款、驾驶证扣分等,才能放行。实行罚单“年票制”,实际上给超限超载、违法改装大开了方便之门。
表面上看,搞罚单“年票制”是执法不规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但罚单“年票制”,并非丰都一时一地的“发明创造”,而是很多地方治理超限超载的潜规则。央视《焦点访谈》今年元月曾经曝光,办理罚款“月票”“年票”、以罚代管以及治超不作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普遍存在。
本来是要治超,结果各地治超本身也亟待治理。对于罚单“年票制”,各地早有发现,但按下葫芦浮起瓢,俨然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这10多年来,超载治理一直是上至国务院、下到地方政府的要务之一,但正如媒体所言,超载治理本身有“越治越超”之虞。
问题曝光后,丰都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县开展执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看来当地是将其归于执法作风问题。问题恐怕不止于此。
对于以罚代管、罚单“年票制”,实际上存在一种货车与执法者的同谋与共犯结构。在一种违法行为很普遍的情况下,执法者严格执法的成本很高,而不作为的代价却十分低廉。以罚代管,包括罚单“年票制”,本质是执法不作为,同时也让超限超载者以较小成本获得了逃避更重处罚的机会。
想要打死以罚代管、“年票制”这只“小强”,必须解除背后的同谋与共犯结构。而要解除双方“以罚代管”共谋,必须减少货车司机超载违法,相应地,需要大幅降低我国公路运输成本。但当前,公路运输存在一种“越是罚款越要超载,越是超载越要罚款”的恶性循环,运输成本降不下来,货车如果不超载,货主、司机都没钱赚,甚至还要亏本。
我国货车运输成本及其结构到底如何,现在似乎还没有权威的说法。也正因为情况不明,治超变成一场没完没了的作风整治。据长途货车司机们说,如果严格按规章来,出趟车一路要缴各种罚款几万元。这是很可怕的。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方案。一方面整顿交警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想办法降低物流成本,让司机不靠违法超载,也有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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