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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7.6,还是被低估了
今年暑期档里,女性主义相关的作品和讨论层出不穷。前有《芭比》对父权制度的直白挑战和嘲讽,后有对《我的人间烟火》剧里剧外所体现的厌女文化的深度批判。但可惜的是,这些话题的热度同时也淹没了《不完美受害人》——一部深度、立体展现性侵害和家暴的女性主义国产剧佳作。
很多人可能只从热搜的缝隙里瞥见过《不完美受害人》。通过片段,大家对故事的印象可能是,认为受害者赵寻(林允饰)接受了有权有势、温柔帅气的董事长成功(刘奕君饰)物质资源上的优待,从头到尾没有对他说过一个“不”字,所以事后的起诉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情。
可是开始看这部剧之后观众就会发现,主创们正是要逼问“正常人”,凭什么认为女助理接受了上级男性的提拔和资源就等于同意被包养?凭什么认为法律没有定罪强奸就代表男性是完全清白无辜的?凭什么认为女性在遭受性侵害之后得到了男性的经济补偿就等于得到了好处?
不少观众猜测这是在影射现实里某些商业大佬被诉性侵的案件,可是依靠虚构的剧本我们只能想象受害者也许曾被逼入绝境,同时虚构的故事也提供了危险的滤镜,让人们幻想是否那些大佬也像刘奕君饰演的成功一样魅力温柔,质疑现实的受害者是否也从来没有说过“不”。
要透彻地了解权力在性侵、性骚扰案中的作用,我们还需参照现实。关于成功男性如何利用权势对女性进行性侵害的呈现,恐怕没有比普利策奖得主罗南·法罗的书《捕杀:保护猎艳者的谎言、监视与阴谋》能够更加系统、真实的了。
这本书揭露了好莱坞大名鼎鼎的制作人哈维·韦恩斯坦(曾参与制作《低俗小说》《莎翁情史》《心灵捕手》等电影,梅丽尔·斯特里普在奥斯卡领奖时称他如上帝般的存在),几十年来如何利用权力、法律、资本,甚至间谍,对上百名女性进行性侵害的恶行。而当年也正是法罗的报道,推动了席卷全球的MeToo运动的开始,激发千百万被性侵害的女性发声,让她们不再被压制、噤声。
透过《捕杀》《不完美受害人》,让我们一起拆穿那些压迫女性受害者的手段,重新定义“正常人”的道德和逻辑。
01.
法律的判决就是全部的真相吗?
《不完美受害人》的剧情主线是围绕成功和赵寻的三个案件进行的:
第一个,是成功的保镖匿名举报成功强奸女助理赵寻的刑事案件。但是因为赵寻在审理过程中矛盾的证词和犹豫的态度给自己制造了太多的漏洞,警方因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第二个,是强奸刑事案件撤销之后,成功起诉赵寻侵害名誉权的民事案件。
第三个,是赵寻起诉成功职场性骚扰的民事案件。这个案件的关键证词来自于成功的贴身保镖,他证明了成功借着工作和权力,长期对赵寻进行言语和肢体的性骚扰,也证明了赵寻的一直以来的躲避和反感。
在整个过程里,赵寻经历了无数内心和外部的劫难,屈服过、躲避过、反抗过、也自杀过,但最终在林阚律师(周迅饰)的帮助下,赵寻重新获得了生的勇气和尊严,性骚扰案胜诉,成功的名誉权诉讼也被驳回。这样的结局激励人心,让人相信法律终会保护受害人,给予受害人应得的公平正义。
《不完美受害人》
但结局越凸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我们越需要谨慎地看待法律在性侵、性骚扰案件中的作用,毕竟法律可能帮助受害者获得正义,但也常常被权势利用,成为保护加害者的工具,成为再次刺向受害者的凶器。
比如在剧里,在林阚成为赵寻的队友之前,即使她内心明确知道赵寻是成功性骚扰的受害者,即使她也认同赵寻是在成功的权力逼迫之下才不敢说出拒绝的话,导致发生了违背她内心意愿的性关系,林阚依然可以合理合法地让警方撤案,让成功以清白的身份走出警局。
不难想象,如果在现实中,事情发展到这里,舆论大概已经沸腾了。因为在大众心中警方因证据不足撤案几乎就等于在宣告女方是诬告,此时不知会有多少人兴奋地把撤案看成是全部的真相,庆祝“反转”并开始猜测、诬陷女方当初 “就是价钱没谈拢”才会报警说是强奸。
如果此时女方按照林阚的提议,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并拿了一笔钱,那么网友就会认定她是仙人跳,就是为了钱和名才这么干的。而如果她没有签保密协议也没有拿钱,男方像成功一样雇佣大律师对女方进行侵害名誉权的诉讼,那么男方非常可能胜诉,于是原本是受害者的女方反而要依据法律,向男方道歉并给与赔偿。
在现实中,有权势的男性有可能像剧中一样利用法律为自己开脱洗白吗?有的,而且行为可能要恶劣百倍。
罗南·法罗在《捕杀》里披露,他之所以能够在2017年揭露哈维·韦恩斯坦性侵、猥亵数十名女性的爆炸性文章,很大程度是因为他拿到了一份关键性的证据——韦恩斯坦亲口对意大利女模特安布拉·古铁雷斯(Ambra Gutierrez)承认他猥亵了她,并承认他经常违背女性的意愿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份录音其实发生在2015年。当时地位显赫的韦恩斯坦以商业会谈为理由,让22岁的年轻模特古铁雷斯带着作品集到办公室,然后在沙发上不顾她的反抗摸她的胸,对她实行了语言和肢体的猥亵。但是韦恩斯坦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他依然邀请她第二天去看演出,可是古铁雷斯向纽约警方报了警。
警察知道他是惯犯,为了拿到证据起诉他,第二天古铁雷斯在和警察的配合下,再次见到了韦恩斯坦。韦恩斯坦要求她进房间,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她一再拒绝,于是韦恩斯坦威胁她“不要为了五分钟而毁掉我们的友谊”。在拉扯的过程中韦恩斯坦承认自己前一天猥亵了她,也承认自己经常猥亵其她女性。
《不可侵犯》
可即使有了这样的录音和人证,纽约检察官却仍认为证据不足,刑事指控不成立。撤销指控后,八卦杂志和网络消息开始疯传古铁雷斯的负面新闻,对她进行猛烈的荡妇羞辱,说她是妓女,有很多的有钱干爹,让她的名声一落千丈。古铁雷斯在意大利的家人也受到了骚扰,她不堪压力,最终同意以一百万美元的条件签署保密协议。
后来她才知道,韦恩斯坦与几十个女性签署过这样的保密协议,并以此作为威胁,让她们以为一辈子都不能再谈论起他的犯罪行为,否则自己将面临巨额的赔偿甚至牢狱之灾。
到目前为止,韦恩斯坦因多项性侵罪案总共被判刑39年,但是在2017年之前,他能从一个又一个性侵丑闻中脱身洗白,其中最强大的工具就是法律。他就是一面利用“因证据不足而撤案”为自己开脱,一面让强大的律师团不断威胁逼迫她们签署保密协议。对于这数十年里被韦恩斯坦侵害的上百名女性来说,法律不仅没有保护她们,反而成为了压迫、威胁、噤声的工具。
所以,在权力地位悬殊的性侵性骚扰案件里,我们应该相信法律,但也一定要警惕擅长利用法律的权势者,毕竟他们甚至可以合法地颠倒是非、掩盖真相。
02.
没有“完美受害人”的反面,
不是所有的受害人都“不完美”
《不完美受害人》尽力呈现了赵寻的各种“不完美”,她的好几处台词都直接承认自己有懦弱、虚荣、贪婪、犹豫、自相矛盾等等“瑕疵”,并点题说自己即使是不完美受害人也有说出内心真实感受的权利。
剧中另一位呈现出不完美的受害人是律师林阚,她在读研时被导师猥亵,即使后来一直与导师保持距离,但因为她还是接受了导师给她安排的顶级律所的工作,她为自己从中受益而羞愧,也为自己不敢当面和他对峙而痛苦。所以在剧中即使是林阚这样人品、性格、能力都超一流的女性,也不断反思,承认自己的贪婪、虚荣和懦弱。
可是,她们这些行为和心理,是在什么道德标准下会被认定为瑕疵、不完美呢?
首先,贯穿全剧的标准是,女性的身体和性一旦和名利挂钩,就是非道德的。赵寻因为收了奢侈品被同事羞辱,林阚因为接受了导师安排的顶级律所工作而备受自己内心的指责,她们双双承认并羞耻于自己的虚荣,认为这是道德瑕疵。
《不完美受害人》
但有趣的是,在这个标准下,她们又并非真正的非道德,因为赵寻从来没有主动要过也没有用过这些奢侈品,她离职时还将所有奢侈品如新的一样退还给公司;而林阚在律所的师父和同事也一致肯定了她的能力和努力,认为她如今的成就是自己挣来的,而不是靠一个老男人给的一次机会。
赵寻最后在性骚扰诉讼时只要求一元的民事赔偿也印证了这隐藏的道德标准,她一边承认自己的虚荣,一边却通过放弃金钱的赔偿成为了一个高尚、纯粹、完美的女性受害人。如果她提出几百万的赔偿,想必这个大结局的观感就完全不同了。
剧中着重呈现受害人的另一个不完美就在于,她们都曾因恐惧而对权力上位的加害者屈服。恐惧使得她们在事发时没有明确的拒绝,被伤害后也不敢为自己发声、维权。但是在地位悬殊的情况下,因为恐惧而屈服于权力高位者,是人类进化出的生存本能,为什么会被认为是道德瑕疵呢?
比如明知加班是无偿的,是赤裸裸的剥削,那么为了生计而长期屈服于加班的打工人,是道德有瑕疵的不完美打工人吗?或者面对房子烂尾,业主没有毅然决然地断供,也没有敢于一个人起诉银行和监管部门,而是一直默默地继续还贷,直到实在还不动了才出来发声求助,这会被看作不完美的贷款人吗?
当我们把完美/不完美的说法放到其它不平等的权力结构情境下,就会发现这个说法多么荒谬且具有压迫性。虽然理解主创们批判“完美受害人”的用意,但我并不认为把受害者贴上“不完美”的标签会有助于社会以及自我接纳,因为这不仅假设了完美受害人的存在,也假设了这些受害人的所作所为是有错误纰漏的,恐怕反而会加剧道德的审判和纠错。
《不完美受害人》
参照《捕杀》里揭露的现实,在韦恩斯坦的几十名受害者里(后来发展到上百名),没有任何一个受害人是“完美”的,而她们都多多少少为了这些“不完美”付出过惨痛的代价。
演员罗丝·麦高恩,2017年勇敢在公开在采访和个人推特上公开说出自己曾被韦恩斯坦强奸,可是这样一个无比勇敢、坚韧的受害人,依然可以被审判为“不完美”,因为强奸发生在1997年,而她屈服于韦恩斯坦在好莱坞的权势,足足沉默了二十年。可即使沉默,她的工作依然一落千丈,在发声后还丢掉了经纪合约。
助理铂金斯在90年代,常常被韦恩斯坦以工作为名要求单独会面,结果他全裸或只穿内裤地出现在她面前,试图侵犯她。她当下反抗拒绝逃出房间,可是她也并没有立马辞职,而是反而被韦恩斯坦继续利用,以她的在场使其她女演员放松警惕地来房间见他,成为了她的“蜜罐”、“皮条客”。
这些现实里的受害者每一个看起来都比赵寻和林阚更加漏洞百出,她们的道德瑕疵太多,以至于有时人们甚至很难同情她们。
所以,是不是真的因为没有“完美受害人”,所以我们才应该更宽容地接受她们的“不完美”?
我不认为是这样。“完美受害人”不可能存在的原因是,任何对受害人“完美”或“不完美”的判断都来自于以加害者为主体的利益考量,隐藏着找出受害者“不完美”就可以证明加害者无罪无过的逻辑陷阱。
比如女演员艾莎·阿基多在被性侵之后仍然与韦恩斯坦保持交往,但人们会认为这是她的把柄,因此攻击她指控的可信度。又比如模特古铁雷斯内衣模特的身份和捏造的她是妓女的谣言都被看成是她的瑕疵,隐含意思是如果她确实是荡妇,那么韦恩斯坦对她动手动脚就无罪了。
《不可侵犯》
只要评判的目的是证明加害者的无辜,那么受害人就必然做什么都可能是错的。因此,粉碎“完美受害人”的预设方法不是承认所有的受害人都“不完美”,而是把受害人作为主体,重新定义面对性侵、性骚扰的伦理道德。
所以从受害者的角度理解,为什么她们有的当时成功逃走却在之后保持联系,有的为了快点结束还假装享受性侵,有的在遭受侵犯后选择沉默并获得工作上的好处,而有的在韦恩斯坦倒台后也还是不愿意出面作证指控?
因为受害人在面对危险时,以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做出了当下能让自己更好地活下去的最优选择。至于这个选择多大程度可以给加害者定罪或脱罪,都不应该成为评判她们行为的标准。只有更好地活下去,才是以受害者为主体的道德标准。
希望每一位受害人都可以更好地活下去。
撰文:杨芮
原标题:《豆瓣7.6,还是被低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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