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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贩卖淫秽物品获利300多元获刑8年,再审改判3年
2014年,在校大学生肖某因贩卖淫秽物品获利300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今年,肖某向苏州中院递交了申诉状,请求中院依法重新审理该起案件。2018年 8月31日上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肖某、马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再审一案 , 并当庭作出改判判决。宣判后,肖某、马某及旁听的亲属难以抑制激动心情,均为得到苏州中院依法公正判决而感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已经服刑期满的肖某和同案的马某被当即释放。
据悉,该案案发于2014年年末,肖某当时还是在校大学生,以牟利为目的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含淫秽物品的360网盘3个卖给了马某,获利300多元。后来,马某又向另外二人贩卖从肖某处购买的含淫秽物品的360网盘,获利500多元。当时,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360网盘内4081部视频为淫秽物品,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了肖某、马某有期徒刑8年、10年。肖某、马某当时服判,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随即发生法律效力,二被告人入狱服刑。
服刑数年后,肖某于今年向苏州中院递交了申诉状,请求中院依法重新审理该起案件。收到肖某的申诉材料后,苏州中院高度重视这一迟来的诉求,经过认真、全面地核查该案以后,中院决定根据肖某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程序,并对尚未提出申诉的同案犯马某,也依职权一并再审。
中院庭审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焦点,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也到庭履行职务。庭审中,肖某、马某以及辩护人均表示,对当时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于是,徐清宇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即该案量刑,进行了充分陈述与辩论。组织法庭调查与辩论后,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肖某、马某的行为确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是原判对肖某、马某的量刑过重,应予改判。
恢复庭审后,法庭当庭宣判:肖某由原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改为2年,马某由原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改为3年,鉴于二人刑罚均已执行完毕,当即释放。
面对苏州中院公正、权威的再审判决结果,肖某表示,自己在校期间因不懂法律,一念之差就成了 " 阶下囚 ",服刑以来一直怀有悔罪感,这次申诉是基于当时未提出上诉,希望法院还能够给予机会保护自己。法院在8月31日新学年开学之际,改判让自己重获新生,自己一定会好好珍惜。同案犯马某也表示,虽然自己未提起申诉,但法院仍然保护自己的权利,再审改判释放自己,自己对过去的违法行为深刻反省,今后一定汲取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主动回报家庭和社会对自己的关爱。
" 司法既要惩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 庭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如此说道。
(原标题《大学生贩卖淫秽物品获利300多元被判8年,再审改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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