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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生鲜灯”,市场准备好了吗?(附消费时评)

2023-08-03 16: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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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公布后,其中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引发了公众热议。如今距离《办法》施行还有4个月的时间,目前市场上的“生鲜灯”使用情况如何?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是否知晓《办法》的相关规定?记者展开了调查。

市场调查

希望扩大“生鲜灯”禁用范围

在成都市马鞍东路的农贸市场,记者发现沿途17家贩卖生鲜、卤菜的店铺都挂着2-3盏LED照明灯。

市场上的生鲜灯

在一家生鲜副食店,记者发现该店铺内销售生肉的柜台上方LED灯排列紧密,3米左右的柜台上方布置了7盏灯。在强烈的灯光下,柜台中的生肉显得格外鲜嫩红润。

“禁不禁用对我没啥影响。”该店铺老板表示,前两天已经听闻了禁用“生鲜灯”的消息,“我进的猪肉都是正规渠道来的,经过了有关部门检验检疫,是可以放心食用的,所以回头客多。如果市场所有卖生鲜的都禁用了,大家都一样,相信老顾客同样会来我的摊位上买。”

“买肉就要大清早来买,新不新鲜看得更清楚。”正在该店铺挑水果的刘大爷说,他以前曾经上过当,现在总结了经验,还是能看出这些食材新不新鲜。

在成都市冻青树农贸市场,临近傍晚,记者发现菜市场中的摊贩纷纷打开了照明灯,除了蔬菜摊以外,生肉摊、水果摊、干货摊、卤肉摊均使用“生鲜灯”对自家食物“打光”。

“早就很反感这种‘生鲜灯’了,希望本地能早点执行,让我们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在一个卤肉摊买卤菜的市民李先生如是说。在向记者详细了解《办法》的相关规定后,他在期待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卤菜店也在用这种“生鲜灯”,是否也在禁用之列?“希望能将卤菜店的‘生鲜灯’也禁用掉!”

这家卤肉摊的摊主听了记者的介绍后,同样也很困惑,他说,卤肉属于经加工的熟食制品,“应该不是《办法》规定的生鲜农产品吧?”

食物“美颜”的背后,是“生鲜灯”火爆的销量与连续不断的好评。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使用“生鲜灯”作为关键词搜索,结果发现各类品牌的“生鲜灯”仍在正常销售,并未受到影响。“专业调色,生意好的都在用”“选对灯,比隔壁档早收摊”“专业提鲜灯光,让猪肉持久保鲜”……类似语句充斥在搜索结果页面。

一家月销售1000+的店铺客服向记者介绍说,不同的产品对灯光有不同的讲究,熟食、鸭货、卤肉等用红黄光会更有食欲;猪肉、鲜肉、水果等用红白光提鲜效果明显。

有店铺客服表示,“规定只是禁止使用鲜肉灯、蔬菜灯和水果灯,熟食灯是黄色灯光,应该不在监管范围内。”该客服还向记者保证,如果卤菜熟食也不能用可以免费退换。

律师说法

消费者索赔将“有规可依”

“无论农产品质量如何,使用‘生鲜灯’本身就容易误导消费者,也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四川炜烨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小航认为,在《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检查的重点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生鲜灯”则不在检查范围内,而《办法》发布之后,对“生鲜灯”之类的设施,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因此处理相关纠纷就更加有了依据。《办法》实施之后,如果经营者还在使用“生鲜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消费者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

现在距离《办法》正式实施还有4个月的时间,程晓航认为,在这期间,作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应加强对《办法》的学习,主动及时停止使用“生鲜灯”,以防销售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带来的不利后果。消费者也有必要加强对《办法》的学习,以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媒体见习记者 何馥君

消费

时评

禁用“生鲜灯”、松绑“拍黄瓜”

体现良法善治精神

近段时间,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多项新规,引来公众一片赞誉声。

此次修订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之所以获得舆论肯定,原因在于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修订、增加了包括禁用“生鲜灯”在内的贴近市场、贴近民生小事的具体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则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

禁用“生鲜灯”、给“拍黄瓜”松绑看似小事,其实关涉民生大事。尽管“生鲜灯”让消费者感到上当受骗,但由于此前法规规章并未禁止,基层监管部门难以对此类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消费者的投诉往往不了了之。而在之前,中小餐馆因“拍黄瓜”受罚的消息时有发生。部分中小餐馆很难满足老规定的凉拌菜制售许可条件,但这道菜需求又很旺盛,许多餐馆无法拒绝食客要求,往往只能“违规”制作。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是应尽职责。面对“生鲜灯”“拍黄瓜”这样的现实痛点,两项新规均是对原有部门规章的修订和调整,一松一禁,各有侧重,但都是让严肃的规则和条文,既贴近民生诉求,又兼顾食品安全与经营秩序,可谓良法善治。

在肯定的同时,要注意的是对于市场反馈的“拍黄瓜”制售许可具体如何简化,“生鲜灯”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如何界定,这些都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研判,给出更详细的解答。而对于卤菜等熟食品使用“生鲜灯”是否属于禁用之列,也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明晰。

期待能有更多正面回应市场和消费者呼声、切实解决市场堵点、从业者痛点、消费者关切点的新规及时出台,让市场的发展更加健康、有序、规范,让消费者更加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乐于消费。

李晓龙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原标题:《叫停“生鲜灯”,市场准备好了吗?(附消费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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