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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六罚!光大证券分公司营业部及员工被点名,回应称已调查问责
光大证券 视觉中国 资料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601788.SH、06178.HK)分公司、营业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一日内收到6张罚单。
8月1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6项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对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出具了警示函;对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对上述营业部的四名工作人员,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
对此,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责令广东分公司及相关营业部对业务开展及合规管理进行自查整改,并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调查问责。”
“同时,公司将引以为鉴,在全司范围内持续强化专项自查整改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培训,不断完善内控合规制度建设和执业行为管控。”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
截至8月2日收盘,光大证券A股平盘收盘,报收18.05元/股;H股报收5.97港元/股,涨1.02%。
存三方面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光大证券广州分公司管理的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存在三方面违规行为:一是原负责人张林开、员工李国新、叶镇华等人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
“二是部分员工存在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情形。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客户集体投诉等重大事项。光大证券广州分公司对营业部的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失效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广东证监局指出。
广东证监局进一步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光大证券广州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三方面问题,反映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相关规定,决定责令该营业部自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合规检查报告。”广东证监局称。
四名员工被“点名”
此外,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的叶贤升、张林开、叶镇华、李国新等4名工作人员,也被广东证监局点名。
其中,叶贤升因在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从业期间,出现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违规情形,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张林开则被广东证监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经查,张林开在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担任负责人期间,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营业部合规管理、廉洁从业内控管理失效,除前述违规行为外,还出现向客户提供科创板测试题答案、索要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口径等多处违规情形。”广东证监局指出。
叶镇华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广东证监局称,经查,叶镇华在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期间,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向客户违规承诺承担损失。
“经查,李国新在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期间,未及时制止营业部人员协助客户出借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参与营业部人员向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相关活动。”广东证监局进一步指出,“认定李国新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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