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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杨绛译《堂吉诃德》功过申辩
在报纸上看到西班牙语界著名专家董燕生的采访,他仍在把杨绛译的《堂吉诃德》当作“反面教材”。值得商榷的是,杨绛在翻译法上的“点烦”(采访者误作“减繁”)之说,并不是董燕生理解的内容之删节:“她的译本比我的少了十几万字。少在哪里?”于慈江先生的著作《杨绛,走在小说边上》已经注意到董燕生得出的数字直接源于版权页,出版社因排版不同统计字数会有出入。这能拿来作为论据吗?
对翻译水平的评判,首先要从所选底本的质量来估衡。董译本只说译自西班牙Editorial Alfredo Ortells出版社的1984年本,杨绛用的是马林(Francisco Rodríguez Marín,1855-1943)编注本第六版(实则初版在1911年就问世了)。于是有人得出结论:董燕生利用的底本更为先进。但我发现,1984年本其实是翻印1833年问世的一个古老本子,注者是克莱蒙辛(Diego Clemencín,1765-1834)。与马林比起来,克莱蒙辛编注本不仅时间上偏早,而且众所周知的是他遭到了马林多方面的否定和批驳。钱、杨夫妇都极为熟悉的普德能(Samuel Putnam,1892-1950)英译本对马林本大加称许,并多次谈到克莱蒙辛在注解方面的不足。董燕生在“译后记”中说:“译文并非供学者研究的专著”,因此底本用的不“先进”,也不好说他水平就不“先进”了。
杨绛译笔之下的桑丘形容堂吉诃德意中人杜尔西内娅“胸口长毛”一句,原文作de pelo en pecho,董译本作“有股丈夫气”:“我翻译时翻遍了字典”,“西语词典上解释的意思是,形容一个人非常勇敢强壮,女人具有男子汉气质。一旦西班牙语国家的人们明白了这个望文生义的直译,都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可问题是:第一,de pelo en pecho是否只具有比喻义?我拿此短语去检索Google Images,出来的图片就是一大堆胸前毛茸茸的汉子。第二,桑丘原话前后形容那村妇矮胖雄壮,声如洪钟、力大如牛,中间插一句“胸口还长着毛哩”,如何就不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这类漫画笔法难道妨碍了我们对真实性别体貌的理解吗?第三,修辞独特之处(就是所谓“各种语言里都有大量的固定说法”),为何就不能直译?鲁迅批评赵景深把Milky Way不译作“银河”而译作“牛奶路”,我们今天看来,错误仅仅在于那个“奶”不是“牛奶”而是神后赫拉的乳汁而已。罗念生也曾说:“我力求忠实于原著,以保留一点‘异乡情调’。例如,我把honon phos译为‘看见阳光’,而不译为‘生存在世’。”虽然其间仍有灵活变通之处,但足够供董燕生等“看前辈是怎么翻译的”了。
有意思的是,仅在“胸口长毛”这一章里,我们就可以另外找出两个例子来说明以上的问题。一处是桑丘引过的谚语,“在绞杀犯家里,不该提到绳子”,原文作no se ha de mentar la soga en casa del ahorcado,杨绛和董燕生都没有取消其字面意思,改成“讲话不触人忌讳”这样的意思或是“当着矮子不说短话”这样的汉化说法。实际上,数十年前,钱锺书的《谈艺录》就引过这句话的法文版本,赞许严复诗作中的直译:“吾闻过缢门,相戒勿言索”,说是“点化熔铸,真风炉日炭之手”。钱锺书因为写过一篇《林纾的翻译》,被很多人误以为他只讲翻译的“化”境。实际上他说的“化”,只是偏重于语句序列和结构的重新组织;他那么欣赏不同语言传统的文学修辞,在这方面其实他还是支持直译的。《容安馆札记》第八十四则曾录岳珂《桯史》卷十二记金熙宗时译者译汉臣视草事,其中将“顾兹寡昧”“眇予小子”译释作“寡者,孤独无亲;昧者,不晓人事;眇为瞎眼;小子为小孩儿”,又引诰命用“昆命元龟”,译云“明明说向大乌龟”(《癸巳存稿》卷十二《诗文用字》条引),钱锺书评价说:“按此鲁迅直译之祖也。”虽不免有些偏激,但可知其赞成的“直译”是疏通了原文整体意思有所“点化熔铸”后再进行的直译,并非割裂句意、叛离语境的“逐字译”。
《谈艺录》《容安馆札记》另外一处,堂吉诃德效仿高卢游侠阿马狄斯(Amadís de Gaula)苦修,表示“机不可失”时曾说:no hay para qué se deje pasar la ocasión, que ahora con tanta comodidad me ofrece sus guedejas. 杨绛译作:“既然机缘凑合,我就不应该错过”,我看这算是她偶然打盹马虎了的地方。董燕生倒采用了更为精彩的直译:“机遇女神正好把她的头发甩过来,我当然要紧紧抓住不放”,少见的注释里说:“传说中机遇女神是秃子,所以很难抓住。”不难看出,原文的“机遇女神”(la ocasión),就是古希腊神话里的Kairos,被刘小枫教授译作“凯若斯”的,不知董燕生是否见过“凯若斯”的画像,这秃子女神如何又有头发,他没做解释。查看一下克莱蒙辛的注本,这里有一句类似的说明,后面还引了Phaedrus的拉丁文寓言诗(Quem si occuparis, teneas; elapsum semel /non ipse possit Iupiter reprehendere. “一旦脱走,宙斯束手”),为董燕生所忽略。但如果我们按照董燕生批评“胸口长毛”的那个思路来看,原文没有出现“凯若斯”的专名,la ocasión向我伸来sus guedejas(她的长发),我没理由将之错过,完全也可以视为一种“比喻”的“固定说法”。此处董燕生比杨绛更敏锐地注意到了其特别的意味(其实也是缘于惟有克莱蒙辛此处有注),偶然比杨绛更好地体现了杨绛的翻译原则。
克莱蒙辛注本《堂吉诃德》董燕生认为杨绛把法老译成了法拉欧内(Faraones)、亚述译成了阿西利亚(Asiria),是没去查字典。这个指摘需要区分,因为杨绛的译名规律始终遵从西班牙语发音的原则,并不是从汉语习惯的对应译法来翻的。法老的标准译名,显然是英语对音的译法了,其实在翻译年代比较久远的作品,树立一个今天的惯例标准,并不比保留西语发音的译法更合适。堂吉诃德说这段话时,上下文是“譬如埃及的法拉欧内氏呀、托洛美欧氏呀,罗马的凯撒氏啊”,杨绛这里用一“氏”字,显然是认为堂吉诃德把法老的头衔当成姓氏(因此和下文作为姓氏的托勒密并列)了,要是采纳今天的标准译法,反而效果不佳。但地名亚述尤其是西班牙以外地方,既然在五六十年代已经固定中文标准,不该另造译名的。“阿西利亚”确实是五十年代就常见的老译名,不该受到指责。我认为,这个问题假如制定好了体例,按照体例译出就不能算错。普德能在英译本里就是这样确立的规矩,其导言中谈过人名与地名是否转写的问题,认为人名应该保留原本的西班牙语拼写形式,而地名要改成英语的形式。钱锺书在普德能英译本的读书笔记里对此有所重视,杨绛也如此贯彻,专名的转写问题就相当于汉译是否要遵循西班牙语发音规则的问题。比如安特卫普就该译作西班牙语发音的“安贝瑞斯” (Amberes)。另外有些译法,好像也是杨绛的习惯,比如高卢,被她译成“伽乌拉”。但无论如何,杨绛的问题,并不是董燕生所批评的查不查字典那个层次上的问题。
董燕生:《已是山花烂漫:一名教师近半个世纪的足印》董燕生还有两篇指摘杨绛翻译错误的文章,收入他自己的传记与论文集《已是山花烂漫:一名教师近半个世纪的足印》中。除个别字词,确如董燕生所言,杨绛在翻译时有所疏忽外,大多数语句上指摘的问题,其实都对我们领会原文或作者的意思并无妨害。多数修改意见都可商榷,比如第二部第六十四章几处译作“蛮邦”者,原文都是Berbería,董燕生认为这是误作bárbaros一词所致,他给出的正确译法是依据“柏柏尔人”而造出“柏柏尔”一词。其实不必如此,因为直接理解作柏柏尔人生活地区,反而疏忽了历史语境。在塞万提斯时代,“柏柏尔人”并非实指北非的民族,更多是包括了整个地中海沿岸由摩尔人和海盗占据的地区。考虑到这种复杂性,译作“蛮邦”有何不可呢?而检索一下杨绛对bárbaros的译法,反倒是非常多变的,比如“蛮子”“糊涂蛋”或“粗坯”“匪徒”,都要看人物对话中的口语表达如何方便而定。董燕生在文章中说:
译者在另一处误把bárbaro译成“回回”也是由于不清楚这个词语的演化历史。从上下文看,原著总是把bárbaro和griego以及latino相关提及,所指明显局限于欧洲之内,也就是上面所说的“蛮族”,和北非的“回回”毫无瓜葛。
我们可以在杨绛译文的第一部第二十五章找到这个译法。原文是堂吉诃德赞美心上人达尔杜西娅,列举了历史上著名的美人,随后说“古时候希腊、回回、罗马(griega, bárbara o latina)的任何有名的美人都比不上她”,我也看不出是不是“明显局限于欧洲之内”,但即便如此,欧洲之内就没有伊斯兰教徒了吗?作为一个精通西班牙文化的外语学者,董燕生这段话是什么逻辑,我想象不出。
他依据刻板的字典或惯用成语搭配译法对杨绛译本提出的改正方案,往往显得非常粗糙,有几个观点更显出自身理解的问题。比如“照你的衣服和你的模样,你不是过这种日子的人”,这是堂吉诃德在黑山对初相识的褴褛的“山中绅士”所言。董燕生认为原文有ajeno de vos一语,指的是对自己一无所知,于是提出的正确译文是“置自身于不顾,如今容颜衣着已面目全非”。这真是奇怪的解释,堂吉诃德如何知道一位陌生人眼前的长相和衣着“已面目全非”呢?又比如堂吉诃德为游侠骑士的伟大事业辩护,驳斥劳力而不劳心之说,杨绛译作“好像我们所谓用武的行业不包括那些苦心划策的防御”。董燕生认为杨绛译fortaleza一词时选择不合适的义项,不应选择“防御”,讥之为“驴唇不对马嘴”;他选择关键词的译法是“毅力”,译作“似乎干我们武士这一行的不需要坚忍不拔的毅力,而毅力要靠信念支撑的”。这也是奇怪的理解。难道他看不到后面那句“要识透敌人的用意、打算、诡计和困境,要防止预料到的危险,光靠体力行吗”?难道董燕生理解堂吉诃德所谓的脑力劳动,就靠毅力和信念吗?
1986年10月,马德里市长送塞万提斯复制像到北京大学校园落户。杨绛的西班牙语是自学成才,译《堂吉诃德》深受钱锺书的影响,参考过许多英法文译本,但她仍然能够坚持根于原文翻译,在重要的地方产生高明见识。即便是钱锺书极为赞赏的普德能英译本,杨绛也并不盲从。比如开篇处堂吉诃德为心上人拟芳名,那村姑的本名作阿尔东沙·罗任索(Aldonza Lorenzo),堂吉诃德则称她是“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 (Dulcinea del Toboso)。杨绛译文有一句:“要跟原名相仿佛”,即认为这两个名字有关系。普德能则译作“that should not be incongruous with his own”,是认为这个杜撰的芳名与“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一致,则与姑娘的本名无关。董燕生也持普德能的看法,认为原文这句话里的el suyo只能是“他的”而不能是“她的”。然而我们查考晚近的研究名作定论,大概可以归纳出四点:
其一,古代的阿尔东沙(Aldonza)和杜尔瑟(Dulce)两个名字一向都有联系。比如十二世纪普罗旺斯的女公爵杜丝一世(Douce I,约1090-1127),在文献中被记录的称呼就兼有以上二名。
其二,杜尔西内娅(Dulcinea)是从杜尔瑟一名的本字(dulce,“甜蜜或温柔”)化来的,杨绛译注只标明此说。
其三,尾音作-ea者,系文学中女性角色人名的常用手法。如Melibea(《塞莱斯蒂娜》)、Chariclea(古希腊小说《埃塞俄比亚传奇》)。
其四,学者拉佩萨(Rafael Lapesa)曾撰《阿尔东沙、杜尔瑟、杜尔西内娅》(Aldonza-dulce-Dulcinea,1967)一文,对于这两个名字的渊源关系详加考论,给出了确定的解释。
因此,杨绛译文没有问题,错的是董燕生的译法和他的道理。而更荒谬的是董燕生布置迷局,云山雾罩地声称塞万提斯悲悯众生,不肯直接称呼客店门口站立的“跑码头娘们”为“妓女”。杨绛在第二章里译作“两个妓女”的地方,原文是dos destraídas。这里的destraído,字面意思是“(道德)堕落女性”;董燕生译作“两个年轻姑娘”,这有什么值得自觉高明的呢?况且,这个词在第一部的序言里就出现过了,不光杨绛译作“妓女”,董燕生也译作“妓女”了。怎么没过多久,他就道德感膨胀了呢?而在另外一处,塞万提斯把那两个妓女称为traídas y llevadas,应该是形容其奔波来去的身份,类似中文里的“女混混儿”(manoseadas)。杨绛简略译作“跑码头妓女”;董燕生根据字面意思“携来带去”,猜测这是含蓄的表述,于是译作“饱经风尘的女子”。我们姑且不从语法上讨论“饱经风尘”是否属于“饱经风霜”及“风尘女子”的混合,就算此处杨绛译得不认真,这特别标榜的新译法又从哪里看得出生动准确了呢?
董燕生在采访中说:“西语有个说法,所有的翻译都是叛徒。”从这句话看,他一定比早就讨论过类似说法的钱锺书渊博多了,因为后者也不过只知道“Traduttore, traditore”这么一个意大利谚语而已(原话用复数形式,目前最早见于十九世纪上半叶Giuseppe Giusti编订的《托斯卡纳谚语集》Raccolta di proverbi toscani一书)。西班牙语里的表达,钱锺书还提到过博尔赫斯的“反咬一口”,把原作称为是对译本的不忠实了(El original es infiel a la traduccion),见于《探讨别集·关于威廉·贝克福特的〈瓦提克〉》那一篇——很有意思,中译本《博尔赫斯全集》把这句话再次“翻转”了,译者黄锦炎不顾下文圣茨伯里所说英译本比法语原作更好地传达了原作的特色,将上面这句话改为“译文没有忠实于原文”。那样倒也真是支持了他们同行所谓的“西语有个说法”。第二部第十六章里,桑丘替自家的瘦马辩护,说“驽骍难得”从不对母马耍流氓。只有一次不老实,原文是y una vez que se desmandó a hacerla la lastamos mi señor y yo con las setenas,setenas字面是“七倍代价”,杨绛译作“我主人和我为它吃了大苦头”,不误,Watts和Putnam的英译本均如是;而董燕生却译作“老爷和我狠狠收拾了它一通”,意思完全不同了,只能当他是偶然没看清了。
董燕生译的《堂吉诃德》特色在于,每个从句顺序大体与原文贴合;而杨绛译文多为了方便中文而调整句式。但董燕生也有为造成与前人之分别而调整句序的地方。比如杨绛在第一部第二十章译桑丘讲那个没完没了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往事已成过去,将来的好事但愿人人有份;坏事呢,留给寻求坏事的人……
而董燕生认为将“Érase que se era”译作“往事已成过去”属于“不知道这是西班牙旧时民间讲故事开头的套话,根本不能照字面直译”。于是他改了句序,把这一句放在了后面,译文变成:
好事人人摊上一份,坏事专找是非之人。从前啊,有一回……
问题是所谓“旧时讲故事开头的套话”,这个“旧时”是什么时候?董译本借重的克莱蒙辛注文最后说,注者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即多以“Érase que se era”开头。但这条注文前面也分明说了,更早的小说家们写的故事里,“好事”“坏事”云云也是这个套语的一部分。马林注本、利科主编的塞万提斯学院本,都如此解释。杨绛在“留给寻求坏事的人”之后,有注说“西班牙民间故事,往往用这种方式开场”,当然是知道这个观点的。之所以照字面直译,是为了呼应此后的两句,这是不同的译法,而不能算错。反而是董译本在此调改句序,用中文烂熟的“从前啊,有一回”这样的译文,割裂了这一连串套语的完整性,显得比较拙劣了。
马林编注本《堂吉诃德》杨绛的译文几乎每个长句都重新加以调整,甚至有时一个段落几句话都会改变先后次序。这其实是杨绛所讲的“点烦”之义所在,她提出这个概念时,树立翻译史上的“殷鉴”,便是早期佛经汉译的“胡语尽倒”。不按汉语的习惯,把外国句式照样搬来,那样的话,才是构成了双重叛逆:“既损坏原文的表达效果,又违背了祖国的语文习惯。”塞万提斯本人也是促狭鬼,恶作剧地在小说里号称译自摩尔人的一个手稿,告诉我们原作是多么絮烦:“译者把这些琐屑一笔勾销了”,倒好像先跟杨绛约好了一般。
不同于民国时代的傅东华或是戴望舒,杨绛、董燕生这两位译者都未曾将翻译《堂吉诃德》视为自己分内的使命。董燕生曾回忆往事,说“我从未把翻译《堂吉诃德》纳入到自己的工作日程当中”,是1992或1993年间北大教授赵振江、段若川两位向出版社推荐他来译《堂吉诃德》的,于是就用了一个月审查杨绛译本,“最后吃了定心丸,有了胆量”。
杨绛从事文学翻译,更像是命运安排。1952年秋,她进入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的外国文学组工作时,已经四十一岁了。此前,她接触文学翻译工作,只有一个杂志上的短篇,和两本很薄的小册子。作为她在入文学所外文组前的翻译成果,无论如何,资格都是不够的。杨绛之最终能够译成《堂吉诃德》,除了她本人勤奋努力,更重要的是身边有钱锺书的指点和引导。
宋淇和钱锺书、杨绛,还有傅雷、吴兴华、邵洵美,也许还可以算上冒效鲁(他请傅雷帮忙润饰译作)等等,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曾形成了一个或亲或疏的学术圈子。讨论或臧否当时的翻译,显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后来,钱锺书被指派去做《宋诗选注》,进了古典文学组,自己有诗为证:
碧海掣鲸闲此手,只教疏凿别清浑。
但他有一位进了外文组、必须要做翻译文学工作的太太。一向严厉的傅雷虽然早就对杨绛的翻译贡献出最大程度的赞誉,但钱、杨完全不认可他的称赞,更不接受他的指导,因为杨绛的翻译背后是钱锺书,没必要别人插手了。杨必译萨克雷之《名利场》,情形也是如此。傅雷致宋淇信中曾说,杨绛、杨必姊妹的翻译,几乎得到了钱锺书无微不至的指点,有“语语求其破俗”一说。所谓“破俗”之“俗”,非谓世俗、通俗之“俗”,而是对现代西方文学经典汉译史中缺乏才、学、识之大多数翻译家的批评之语。今天看来,是要和任何带有恶劣习气、不学无术之翻译的对立。如果严苛地要求,杨绛的翻译当然也还存有不少问题,因此她才会不断修订,甚至重译。
杨绛,与钱锺书,摄于1962,时正开始由原文翻译《堂吉诃德》。我们在最后应该重温杨绛所译塞万提斯序言里的第一段,联系这个译本的人世背景来看,令人感触极深。他们并不乞求自己的成果被别人因某种偏爱而完全认可和赞美。因为,惟有引起公正和准确的评价,才是最有价值的:
清闲的读者,这部书是我头脑的产儿,我当然指望它说不尽的美好、漂亮、聪明。……我不愿随从时下的风气,像别人那样,简直含着眼泪,求你对我这个儿子大度包容,别揭他的短。你既不是亲戚,又不是朋友;你有自己的灵魂;你也像头等聪明人一样有自由意志;你是在自己家里,一切自主,好比帝王征税一样;你也知道这句老话:“在自己的大衣掩盖下,可以随意杀死国王。”所以你不受任何约束,也不担承任何义务。你对这个故事有什么意见,不妨直说:说它不好,没人会责怪;说它好,也不会得到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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