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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人大工委深入新林区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2023-07-27 18: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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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法律责任全面落实,7月26日至27日,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徐英带领地区人大工委第二执法检查组深入新林区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敬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海波,区政府副区长于海超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新林林业局大乌苏综合管护站建设项目基地、大乌苏彩虹桥、古树群景区、新林奥库萨卡埃河湿地公园、塔河新林区段等地进行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深入了解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利用、湿地修复等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落实情况。

随后,召开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听取区人民政府、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法院、检察院关于湿地保护“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湿地一线管理人员、林草局执法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检查组对新林区认真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论”,严守湿地保护红线,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制度落实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社会不断增强湿地保护意识,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实施,为推进新时代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要突出工作重点,推动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要落实湿地保护相关制度,明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湿地保护“一法一例”相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贯彻执行。要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加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让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为建设现代化新兴安做出积极贡献。要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四个体系”闭环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

座谈会结束后,检查组对相关内业进行查看。

原标题:《地区人大工委深入新林区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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