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法官说法】顾客吃饭不给钱,经营者为索要餐费对顾客采取限制措施,是否合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除)
简要案情
徐某一家三口来到王某开的饭店用餐,一家人点了价值1500元的菜,吃饱喝足后,三人未结账就要走。店主王某及时发现并上前阻拦。徐某三人称没带钱,无法结账,等下次再来时一起结账。王某称与徐某等人并不相识,不同意下次结账,于是让店员将徐某等三人带到饭店某房间,不让其离开,让他们联系家人或朋友来送钱,并让店员报了警。十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徐某等三人带至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教导,徐某家人将钱补交给了王某。
没过几天,徐某等三人将店主王某告上法院,状告王某侵犯他们的身体自由权,要求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徐某三人损失3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原告徐某等三人与被告王某并不相识,在原告徐某三人用餐后拒不支付餐费时,王某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有权在必要限度内限制顾客的人身自由或者扣留其财产,否则,如果任凭徐某等三人离开饭店,王某日后可能无法追回餐费。本案中被告王某仅仅是让店员将原告徐某等三人扣留,期间没有采取其他侵害行为,且及时报警处理,属于在必要限度内实施的自助行为,不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徐某等三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了侵害,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构成自助行为,要满足以下条件,分别是:行为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有关机关保护,以及行为属于在必要限度内扣留侵权人的财产或限制侵权人人身自由。就本案而言,如果徐某等三人系饭店的常客,某次吃饭忘记带钱,因为着急办事,提出先写欠条或者押下个人财产。这时候,如果店家还要扣留他们,并且因此耽误了顾客的急事儿,或者扣了财产还要扣人,又或者不但扣了人,还要把人绑起来、让他们在店门口示众或者出言侮辱等等,这就属于实施自助行为超出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标题:《【法官说法】顾客吃饭不给钱,经营者为索要餐费对顾客采取限制措施,是否合法?》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