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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衡说法 | 临时收养的宠物狗“惹祸”,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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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饲养各类宠物。然而,在带来欢乐的同时,宠物“惹祸”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临时收养的宠物狗“惹祸”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王某与赵某同在某小区居住。某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发现小区内一条走失的宠物狗,因赵某系爱狗人士,在其与物业工作人员交谈过程中发现宠物狗与赵某特别亲近,经与物业协商,由赵某先带回家中,赵某也在朋友圈发布寻找狗主人的信息。某日,赵某带着宠物狗下楼,恰遇王某一家三口在该小区内晨跑,宠物狗突然冲向王某,王某因受到惊吓摔倒,左足受伤。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损失3.7万元。
本案中,赵某虽然是好心帮忙,暂时收养宠物狗,但是赵某作为该宠物狗的临时管理人,有妥善管理的义务。考虑到赵某也是爱狗人士,收留该宠物狗也是出于好意,因此,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协商一致,由赵某赔付王某一半损失,赵某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宠物狗不仅能给生活增添许多乐趣,也给人们带来精神慰藉。但是,我们在养宠物狗的同时,无论是饲养人还是管理人,都应加强对宠物狗的管理和控制,采取狗链、狗笼等安全措施,防止动物丢失、逃逸,更不能随意遗弃动物。携带宠物狗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系犬绳、戴犬嘴套,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如果受到宠物狗的攻击伤害,要及时报警,查明饲养人或管理人,固定、保存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沈坚
原标题:《法衡说法 | 临时收养的宠物狗“惹祸”,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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