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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占地建祠堂两牵头人被罚10万余元,四川筠连:撤销,责令重作处理
四川省宜宾筠连县一村民小组涉违法占地修建祠堂,筠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资规局”)介入调查后,对两名牵头村民开出了10.9万余元的罚单。2023年7月18日,筠连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该处罚,责令重新作出处理。
这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筠连资规局将违法占地修建祠堂的主体责任行为归咎为两位牵头村民,属于“被处罚对象认定不清,证据不足”。这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错误。
新修的宜宾筠连县乐义乡宝圣村五组郭氏祠堂。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2022年4月6日,宜宾筠连县乐义乡宝圣村五组召开祠堂维修讨论会,决定新建郭氏祠堂,并成立了修建祠堂筹备委员会。由修建祠堂筹备委员会成员郭兴友、郭孝华、郭维友等人具体负责祠堂的修建工作。随后,郭维友签订祠堂修建施工合同。
2022年9月,筠连县资规局收到信访举报线索,称郭维友等人违法占地修建祠堂。
筠连县资规局认为,郭维友、郭孝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村社集体土地547.51平方米修建祠堂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按照该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023年2月21日,筠连县资规局对郭维友、郭孝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内容包括:一、责令将非法占用的547.51平方米土地退还给筠连县乐义乡宝圣村5组;二、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441.95平方米农地上的新建祠堂和其他设施,恢复种植条件;三、没收在非法占用105.56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祠堂和其他设施;四、处以109502元罚款。
郭维友、郭孝华两人不服,向筠连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村小组(宝圣村又名“保胜村)出具说明称占地建祠堂系村组集体行为
筠连县政府经调查确认:“案涉土地及上盖建筑均为宝圣村5社所有,2022年3月翻新时也由村民小组会议集体决定并表决通过,费用由全体村民及郭氏族人共同出资。筠连资规局将违法占地修建祠堂的主体责任行为归咎两位牵头村民,属于“被处罚对象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同时,该案还存在程序瑕疵,适用依据错误等问题。
2023年7月18日,筠连县政府撤销筠连县资规局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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