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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尽赡养义务的养女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2023-07-28 11:2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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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是黄先生夫妇经过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的小孩,后来因为与黄先生夫妇发生矛盾,于是从家中搬离出来。自此开始至黄先生夫妇死亡,黄某都未与黄先生夫妇联系过,也从未尽过赡养义务。

而黄先生夫妇在黄某搬出去之后一直跟随自己的侄女小黄一家生活,小黄一家也是照顾着两个老人的生活起居,直至黄先生夫妇去世。现黄先生夫妇留下一套房产,黄某与小黄对于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了纠纷。

《民法典》地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上述所说的子女,包括经过合法手续收养的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子女与配偶、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并未规定必须尽了赡养义务才能拥有继承权,因此,不管有没有赡养父母,子女都有资格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然,为了避免出现继承人故意逃避赡养义务而导致被继承人无人赡养的情况,《民法典》特意规定对有能力和条件扶养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而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回归到上述案例,小黄在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对黄先生夫妇进行了扶养、照料,依法应获得遗产继承权利。因此,小黄可以分到更多的遗产份额。

律师提醒,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强制性义务,逃避赡养责任,却想继承遗产,不仅违背法律规定,也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赡养老人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友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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