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无证驾驶货车撞死电动车主想让哥哥顶包,获刑一年二个月
仅持有C3驾驶证的吴某甲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吴某甲竟想让同车的哥哥吴某乙顶包。
车祸现场。 青浦区检察院 供图
7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吴某甲提起公诉。6月13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3年4月27日7时,吴某甲与其哥哥吴某乙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自杭州出发至上海运货,吴某甲实际并无货车驾驶证,他让哥哥坐在副驾驶座,约定“如果警察来查,就说你开的”。
行至青浦区某公路拐角路段处转弯时,吴某甲一个没注意,把一辆电动车撞出好几米远,电动车主倒地不起。吴某甲说:“我要是被发现了驾驶证不对可就糟了,我们按照原先说好的,你替我顶包吧。”吴某乙心生恐惧,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并现场报警。
车祸现场。 青浦区检察院 供图
公安机关赶至事发现场,发现了正在等候警方的兄弟两人,便现场将其传唤至交警支队接受调查。在兄弟二人被带到审讯室的同时,被送至医院抢救的电动车主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而吴某甲、吴某乙也在进入派出所后心生惶惶,未等审讯开始就坦白了实情。
通过吴某甲的如实供诉,经审查,检察机关检察官认为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吴某甲在行驶时未全面尽到注意礼让义务,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对于其犯罪后找吴某乙顶包的行为的认定,两位检察官认为其仍等候在现场,并且主动打120未耽搁伤者救治,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此外,虽然吴某乙实施了包庇行为,但是其在第一次讯问时便主动坦白,并未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情节轻微,不宜认定是犯罪,遂对其进行训诫。至此,吴某甲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驶出道路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车辆先行导致事故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