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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庭审“轻装上阵”——京山法院庭审记录改革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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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录音录像与书面笔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月18日,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京山法院新市法庭开庭审理,京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军及各有关部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参加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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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人员注意到,以往书记员奋“指”疾书的场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要素式”庭审记录表上的简要概括。两起案件审理时长分别为24分钟、18分钟,均比以往缩短了50%左右。
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庭审效率,京山法院着手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新市法庭为试点法庭,以“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书写”代替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庭审笔录,并以“要素式庭审笔记”满足庭后审判工作需要,将书记员从繁杂的庭审记录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辅助工作中。
庭审前,
法官对采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进行当庭宣布,告知当事人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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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真实全面记录整个过程,书记员只需负责制作要素式庭审笔记,概括记录诉辩意见、争议焦点、举证质证等庭审主要环节的主要内容,并标注科技法庭所显示的庭审主要阶段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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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
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完成,仅需诉讼参与人签署《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确认书》,省去了笔录核对签字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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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庭审效率不再受书记员记录速度、当事人重复陈述、人工整理笔录误差等约束,法官可以集中精力于查明案件事实,庭审过程更流畅、紧凑、便民。
法官助理张昭介绍道:“庭审记录改革与要素式审理相结合,让庭审‘轻装上阵’,有效提升了庭审质效”。目前,新市法庭利用快审经验,归纳了道交人损案件、离婚案件、物业纠纷案件、民间借贷案件、金融借款案件的要素式庭审记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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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军表示:“庭审记录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效率、智慧法院建设迈向新台阶。通过改革,做到审判集中、集约、高效,便利法院工作人员及当事人,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家要学习吸纳新市法庭探索出的经验做法,在后续工作中用好用足这一改革手段,让司法服务更现代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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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次庭审观摩学习为开端,京山法院将在全院全面铺开推广庭审记录改革,并不断融智集慧,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更人性化、科技化,更好地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证。
原标题:《让庭审“轻装上阵”——京山法院庭审记录改革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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