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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召开临时股东会罢免4名董事会成员,宝能系反击:取消临时股东会
2023年7月24日,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18号中山火炬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会议厅,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炬高新,60087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前4项议案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中,包括罢免何华、黄炜、曹建军和周艳梅等4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获得通过。
这4人均有“宝能系”背景。罢免议案通过后,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第5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了梁大衡、林颖、刘戈锐等3人为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的5项议案为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简称鼎晖隽禺)、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鼎晖桉邺)。第5项议案选举的4名非独立董事均为以上股东推荐。
而就在临时董事会召开同时,7月24日下午,宝能集团官网突然挂出一则《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3/7/24)》,称已经于当天召开董事会,并通过了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参加董事会并通过议案的几名董事会成员均为今日临时股东会上审议罢免的董事会成员,也均为宝能系董事会成员。
宝能官网挂出的“决议”则显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联合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黄炜先生、董事周艳梅女士,何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余建华、万鹤群,独立董事甘耀仁未在规定时间回复。
决议称,鉴于7月6日临时监事会的召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严重侵害已造成严重损失后果,且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因此,拟由公司发布公告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待诉讼相关事项落定后再行召开。关联董事余建华、万鹤群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甘耀仁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其余董事赞成。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双方针锋相对,宝能系和火炬集团谁的“决议”或“议案”更具法律效率,谁将在中炬高新争夺战中笑到最后,仍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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