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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先行先试,着力破解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难题
近日,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查封、解封企业房产,在没有法院人员的参与下,仅凭相关文书及材料10分钟内办结申请事项。
(图为管理人在窗口办理申请事项)
这是宣恩法院积极推行“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改革事项的一次有益尝试。宣恩法院作为恩施州唯一一家入选湖北省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示范点单位,在简化破产财产解封手续及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率等方面大胆探索,着力破解管理人履职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同时,这也是宣恩法院第二次入选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示范点。
集思广益,让措施贴合实际
宣恩法院对标对表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并分别与本院已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单位进行座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本地实际,6家事权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解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实现法院与行政事权部门的良性互动,构建了全流程、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优化流程,让服务增温提速
《实施意见》规定,法院线上查控财产的结果需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管理人,开通管理人线下查询破产财产“绿色通道”;明确了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如其他相关法院未依法解封的,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办理解封手续即可处置等,有效提升管理人履职效率;同时细化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职责,协同合作保障管理人全面履职。
协调沟通,让制度落实落地
依托“府院联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不定期与管理人、行政事权部门对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事务的办理进行信息沟通,问题协商,促进工作协作,确保先行改革事项落地。
下一步,宣恩法院将持续巩固2022年“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先行改革成果,高效推进2023年“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改革,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力争在10月底前通过验收,形成经验成果。
供稿|行政庭
原标题:《宣恩法院先行先试,着力破解破产财产解封及处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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